韶关市仁化县红十字会副会长李涛醉驾撞死彭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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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某安
  • 彭某安

  • 日期不详 — 2012年06月29日
  • 别名:暂无
    性别:暂无
  • 生肖:暂无
    信仰:暂无
  • 籍贯: 暂无
  • 生活地址:
  • 墓地地址:
  • 天堂编号:TT225458136
  • 网址:http://www.waheaven.com/TT225458136
您是7054位前来悼念的人,今天是公历:2025年06月24日 星期二
今天是农历: 乙巳[蛇]年五月廿九 ,彭某安已经离开我们: 4743天,距离彭某安 13周年忌日还剩 5
昨日,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通报,该县红十字会原副会长李涛醉酒驾车,撞死一名骑单车的行人,被该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6月20日晚上8时许,李涛醉酒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到106国道仁化县黄屋变电站路段时,追尾撞倒骑自行车的彭某安,造成彭某安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彭某安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29日死亡。经广东北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
这个馆主很忙,还没有撰写逝者一生大事 。
这个馆主很忙,还没有撰写逝者档案。
  • 在法庭上,李涛及其辩护人辩称,李涛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请求法院免予刑事处罚。法院经庭审查实,交通事故发生后,李涛及同车人得知有人报警后,均在现场等待未离开;在交警到现场后也能配合接受酒精含量测试;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笔录中亦交代是自己驾驶的肇事小车。李涛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应认定其具有投案的主动性与自愿性,可视为自首。法院对此说法予以采纳。   至于辩护人称李涛一家积极赔偿死者丧葬费等,应
  • 昨日,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通报,该县红十字会原副会长李涛醉酒驾车,撞死一名骑单车的行人,被该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6月20日晚上8时许,李涛醉酒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到106国道仁化县黄屋变电站路段时,追尾撞倒骑自行车的彭某安,造成彭某安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彭某安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29日死亡。经广东北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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