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面锦旗记录着徐祝明的一件件往事
2011年3月2日8时许,新204国道墩头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摩托赛车由北向南行驶,在超越一轻型货车时,因措施不当与货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跌倒受伤。接到报警后,徐祝明等人立即赶赴现场,现场勘查完毕准备撤离时,细心的徐祝明发现摩托车车把手套外露出约20公分长的“血经”,取下手套,里面竟有一截拇指手指。不好!肯定是事故当事人的手指!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这根断指可能没用了,围观的群众议论着。有一丝希望也要争取,不能因为我们的放弃而让事故当事人落下终生残疾。他急忙用自己的白手套将手指包好,一边将情况通过120告诉人民医院医生,一边通知伤者家属,同时驾驶警车将手指火速送到县人民医院,由于断指的及时送到,为医生做接指手术赢得了宝贵时间,手术非常成功顺利。事后,事故当事人为表感谢多次宴请徐祝明均被其婉言谢绝,只留下了一面锦旗。
徐祝明的荣誉很少,在部队期间立过一次三等功,转业后,2005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受到县人民政府嘉奖一次,其他也就是大队直接推荐三次被县公安局表彰为“十佳交巡警”。领导为了肯定他的敬业奉献,几次要给他请功嘉奖都被他回绝了,他说自己年纪大了,拿的也是副科级工资,荣誉就给年轻人吧。但在中队的荣誉室内,却存放着32面群众赠送给他的锦旗,记录着他默默无闻中的不凡。
2011年11月27日5时20分左右,雅周镇居民周同珍驾驶电动自行车转弯时被一大货车撞伤,右膀下半部血肉模糊。事发后大货车驾驶人驾车逃逸。徐祝明看到受害人惨状,主动出面跟医院协调担保,先行救治。他了解到伤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不顾连日工作劳累,放弃休息时间,来回奔波,跑医院、跑保险公司、跑救助中心,调取医院抢救清单、出具事故责任证明,一个星期时间就为受害人办理了社会救助资金所有手续,拿到了30000余元救助金,伤者医药费终于有了着落。与此同时,徐祝明对事故调查仍在进行,没有丝毫松懈,通过对周边群众深入细致地走访、调阅监控、潜心研判,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终于查明肇事车及驾驶员信息,并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因为身处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类似的事情,徐祝明经常遇到,只要是他见到危难中人就会毫不犹豫地出手相助,有时遇到伤者送到医院后,家属还没有到场,他就自己主动垫钱帮伤者挂号办理住院手续,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在中队辖区墩头镇宝祥村有一个敬老院,住着十多名残疾老人,只要一有空,徐祝明就会带着辅警到那儿走一走,与老人们聊聊天,帮助他们打扫打扫卫生,中队发点儿夏令用品、发点儿什么福利品,他也很少往家里带,都送到老人们那里。他说,残疾老人真不容易,自己也就那点工资,拿不出什么钱,但也不缺什么,单位发的一点儿东西送给老人们表表心意。他一直心系着中队帮扶的一名特困老党员和贫困大学生,每到逢年过节、学校开学放假,他总是第一个拿出自己的那份慰问金提醒中队领导上门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