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事业(2)
第五章 赋 税
清朝年代,农民缴纳皇粮。即按种地数,选优质谷子,送至江密峰街积谷仓。交国税和地方军团税。佃户向地主交地租。
中华民国初年,按种地数交国税和地方军团税。佃户向地主交地租。
日伪时期,农民种地交出荷粮,逐年递增。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皇粮谷子。还要交省、县、村、屯的地方税。有人口税、饲养畜禽税、协和会费、道德会费、修路费、卫生费,村长和屯长送拜年卡费。
1948年解放后,共产党取消了苛捐杂税,只交少量公粮(农业税)。合作化后,办教育、修水利、办电和修路,采取农民自筹资金搞事业。
2000年后,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农民种地不收税,国家还实行种地直接补贴,每亩地每年补助10元钱。
第六章 生 活
第一节 生 计
清朝初期,高家洼子村均是满族居民,都有根据自己条件,谋求过上富裕生活的想法和打算。土地山林的领主,自耕者都想雇工多种地多打粮增加收入。并出租土地出卖山林赚钱。无土地山林的租耕佃户,想多种地多打粮,解决了温饱后,积累资金买房子置地。扛活打工户,想多攒钱买牲畜租地种,改变贫穷的状况。
清代中叶以来,高家洼子村的从关内来的居民,多数是因天灾人祸饥饿所迫,为了生存来到东北,流落该村定居的。他们以出卖劳动力为生。他们在劳动中早出晚归的劳作,在生活上节俭持家。大部分人每天只喝糠糊糊,吃糠秕馍馍,喝少盐无油的菜汤。他们穿补丁衣裤,春、夏、秋季无鞋光脚在田间劳动。冬季冷天,男人穿套裤在户外劳动,女人和儿童则无棉衣棉裤躲在屋内猫冬。有些人进城,怀揣玉米饼子凉吃。家庭男儿长大结婚增丁添口,因缺少生产资料和生活物资,只好几代同居,相依为命。由于他们的拼命劳作和简朴生活,加之人口多劳动力壮,耕种地多打粮多,搞副业多,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奋斗,日积月累产生了盈余的积累,购买满族破落户的土地山林。从穷苦的佃户变为土地领主,走上了自耕的富裕生活。大户人家于清朝光绪年间致富的有谢万忠和郑宝生。中华民国初期,买地自耕的有徐占魁。
1946年时,有计划生产和生活的同居大户有:蓝万财、杨有福和张廷荣;小户兄弟同居的有:郭广福、史玉臣和王兴。他们每年的辛勤劳作收入只能饱腹,却缺少穿戴。
1948年前,汉族穷人来该村定居,逐渐改变了贫穷的状况,主要靠计划生产和简朴生活,勤劳积蓄发展起家。汉族人多数是逃荒而来,手无一件生产工具,只能出卖劳动力扛活为生,当时只有种地谋生之路。有人耪青,即使用有土地者的锄镐开荒垦田,种植获粮均分;有人租地租耕牛种田;有人份养耕牛。即为有牛的户代为饲养母牛,产2头子牛各分1头,母牛属于原牛主人所有,协议期满,归还牛主。份养牛的户从无到有,有了牛就可以多租地耕种;有的用牛拉车,运输木材攒钱;有的种地户把剩余的糠秕作饲料养猪。民间有“穷养猪,富读书”之说。1940年,该村的农民徐占禄、杨有福、蓝万财等大户人家,均饲养3.4口母猪,每年繁殖仔猪和克朗40余头,受益较多。
村民有谚语云:“农民不种地,打闲(扛活打工)瞎胡混;锅里无小米,男子打光棍(无妻)。”说明农民种地的重要性。该村的特点是,扛活打工的人,无人为媒,无女愿嫁。1948年前,以打工为生成为鳏夫的有:王勤、王有、朴云、宫勤、宫俭、薛年、薛春等人。解放后,宫勤、宫俭、薛年、薛春先后结婚成家。
第二节 居 室
1980年以前,高家洼子村的住宅都是土木结构的草房。居室都是南北对面的火炕。炕少人多,一家人父母子女,5~7口人住宿一炕;公婆与儿媳住对面炕;兄嫂和弟妻同居对面屋,拥挤不便,有悖于中华民族的伦理。只好在就寝时,在各自的炕前垂挂幔帐遮挡一切,形成相对独立的空间,缓解就寝过程的精神压力。
1980年后,新建的砖木结构瓦房,居住的寝室按人口需要设置,做到了夫妻同室,父子单室,兄妹分室。人们起居十分自由方便。
第三节 饮 食
高家洼子村居住的农民,自古莅今,都是自种自食。主食有:小米、稗米、苞米碴子和高粱米。冬季农闲,一日两餐,早餐干饭,晚餐苞米碴粥。春夏秋农忙季节,农活较累,一日三餐。早午两餐多是干饭,中午多吃干饭或做面食,晚餐时碴子粥。面食是粗粮细做,有用粘谷米或粘玉米用水浸泡发酵后磨成水面子制作的小豆馅粘豆包,烙粘饼,包玻璃叶(椴树叶)饼,口感筋道味美;有用稗米或小米加黄豆,用水浸泡粉磨发酵后烙的甜饼、锅出溜饼,味甜;有用水浸泡一段时间的苞米碴子或高粱米磨出的水面子,打芡压制的饸饹或馇条,条长筋道味美适口;有用荞麦面包饺子或刀拨面,是村民喜吃的汤面。
1958年,合作化集体劳动生产后,该村以生产队为单位,办集体食堂,每顿饭一饭(定量)一菜,多数人吃不饱。
60年代,该村粮食逐年减产。按国家规定,增产不多吃,减产不挨饿。每年人均口粮360~500市斤(皮粮),以最佳皮粮出米率7成计算,可出成米250市斤左右,平均每人每天不足0.7市斤成粮。有的生产队生产的粮食不够社员自用,靠国家返销粮食,人均360市斤/年(皮粮)度日。农民缺少粮食,只好啃青(玉米)吃土豆当饭。
1972年,高家洼子村建成水库,扩大了水稻种植面积,农民吃上了大米饭,由于国家限制农民口粮水稻品种比例,农民还是以玉米为主食。
1980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分给农民家庭经营,产量增加。加上国家结束了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农民卖粮自愿。该村的农民一日三餐均吃大米饭。吃小米或苞米碴子是改善生活。
副食,多是自产的蔬菜。古今以汤菜、咸菜为主。
2000年后,农民生活富裕了,餐桌丰富起来,冬季也吃新鲜的蔬菜。
第四节 衣 着
(一) 衣 裤
清朝中叶以来,高家洼子村居住的满族、汉族男女的衣着基本相同。在日常的生活或劳动中,多数人穿白粗布左襟右扣的上衣,青或蓝色的筒式裤子(白粗布裤腰)。棉衣服多是青蓝粗布面,白布里。贫穷人穿面套裤(即只有两条棉裤腿,上钉布带,系于内腰带上)。春节和探亲访友时,才套一件长衫。多数是青蓝粗布长衫。少数人是穿细布或绸葛缎衣。满族男人穿灰色细布长衫。汉族男人冬季穿长衣,扎青布腰带(贫穷的扎麻绳),把衣服底襟向右掖在腰里,行走方便。男女都在裤下脚脖处扎布带(防止往裤内灌风)。有90%的农民穿带有补丁的衣服。只有满族人土地领主中的富裕人家有绸缎衣服。
1931年后,该村的男女衣服改为短上衣对襟五扣,裤子沿用老式。日本侵略者掠夺市场,无棉布,农民只好穿更生布(用旧棉纺织的粗线布)。
1948年后,该村女人不穿长袍,只着短衣,改筒裤为前开档扣钮裤。
1966年以后的文革时期,该村女人都不穿红绿花布衣服。
1980年以后,该村的人们生活逐渐富裕,有90%的人冬穿羽绒或晴纶棉服装,有部分人穿皮衣或羊毛衣,个别人穿上貂皮大衣。春夏秋季穿各色毛料、化纤或丝质衣服,纯棉制衣已成为高档衣服。早已无补丁衣裤。均是购买成衣,一般不自制衣服。
(二) 帽 子
清代满族男人,冬季戴四块青布缝制的盔形棉帽。帽顶钉一个黑或红鬏。前后有2个半圆小耳,左右2个半圆大耳。耳上钉兽皮毛(满族人忌用狗皮)。汉族男人冬戴牛毛盔形四耳棉帽。夏戴秫秸编织的尖顶帽子。
1931年后,男人戴三耳棉帽过冬。春、夏、秋季戴毡帽(称礼帽),或戴大边圆形麦秸凉帽和刨花制作的凉帽。
(三) 鞋 袜
1948年前,该村男女穿的棉夹鞋。是自制的布袼褙帮,布袼褙麻绳纳的底的布鞋。冬季,成年男人多数穿靰鞡(全牛皮缝制的鞋)、缠腿带儿(称腿封)。女人有60%穿自制的绣花鞋。中华民国年间,有的男人买胶鞋穿。
解放后,农民均买胶鞋,无一自制鞋。
清代,该村女人用布自制袜子。中华民国以后,市场卖线或毛、丝织袜子,皆买袜子穿。有80%人袜子坏了,用布缝补后接着穿用。
解放后,随着收入增加,生活逐年改善,穿带补丁的袜子的人渐少。1980年以后,已经没有人穿带补丁的袜子了。
第五节 睡 品
(一)被褥
清代,高家洼子村居民,满族土地占有者家中的被褥都是白细布被褥里,新棉花套,红绿绸缎被褥面。每人一套铺盖。汉族流入该村定居的人家贫穷,只能买粗白布做被褥里,二工花(旧棉弹的)或新籽棉套,蓝麻花布(蓝布经过艺术绑扎后用石灰水吃掉蓝色形成白花纹)做被褥面。多数贫困人家有被少褥,几个小孩盖一床被子,睡在炕蓆上。
清末以来,该村汉族人生活略有好转的人家,增添新花布面的被褥。新婚男女均做细白布里,新棉花套,花布面的被褥(称里面三新)。
(二)幔帐
该村居住对面炕的人家,夜寝一般都垂放幔帐。高约2米,宽约2.5米的几幅布连缝在一块,上钉白布带,套在细杆上,夜垂日叠,装进幔帐套里。
1931年后,新婚的皆做两开幔帐,即白士布绣花横帘下,挂两开白士布幔帐,晚垂放,早用幔帐钩两边挂起。
(三)睡枕。
该村较富裕的村民,睡枕一般有红、黄、紫、绿四色绸缎布绣花的枕头顶面,衬以20厘米×20厘米的布袼褙枕顶。嵌缝在长约45厘米的蓝布枕(长方形口袋状)两头。枕头中间留小口,装荞麦皮。枕外部用白布做枕套。新婚者做8个这种大枕头。一般人睡觉枕蓝或白粗布做的短圆枕头。
1931年后,商店出售白细布绣花镶边的扁枕。该村新婚男女多买这种枕头。
(四)婴儿
1948年前,该村婴儿睡品主要是摇篮(俗称摇车),是由外祖父或舅父赠送的礼品。一般用柳木板做帮和底的猪腰子形状的篮子,外面涂油画金粉花纹,篮子上拴吊绳。婴儿睡前,先拿备用的蓝布或白布褯子包裹,两臂放平系带袷子捆,两腿摆平绕缠布带。把包好的婴儿放进摇篮内。下铺蓝色被单,单上放蓝布装荞麦皮的长形扁口袋(称糠口袋),头部放置一个红布装高粱的小枕头(用此方法将婴儿头后枕扁)。放好婴儿用小被盖好,用下部的蓝色被单将婴儿连同被子紧紧裹上。将摇篮悬挂在事先栓在吊梁上的垂绳挂钩上,用力荡起,婴儿因眼花和恐惧而闭上眼睛,在摇车人的无字歌谣哼唱里,渐渐进入睡眠状态。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婴儿很少使用摇车。
(五)炕具
该村的居民一般使用高粱秸的炕蓆铺炕,炕蓆下铺垫谷草等起保温柔软作用。炕上备有小笤帚扫炕。炕檐一般用梨木等硬木做炕檐(宽约20厘米左右),炕脚底下有30厘米宽的木板做护板(防止脚部受凉),炕梢放有炕柜,放置被褥枕头等睡品。
1980年以后,该村火炕铺人造革,有部分人家铺特制的既厚且大的炕被。大部分人家都是冬有厚被,春秋薄被,夏有毛毯或线毯。新婚男女购置太空棉被,又轻又暖。枕头全是绣花扁枕。有80%以上的人家被褥套罩,枕头蒙枕巾,便于经常拆洗。
第六节 炊 具
1948年前,高家洼子村的居民,煮饭的锅是铸铁锅。木板锅盖。盆是黑色的泥盆,分为大盆、二盆、三盆、四盆、小盆五个大小不同规格的套盆。有用榆树或柳树纤细的枝条剥去树皮后编织的笊篱,也有用细铁丝(22#~24#镀锌铁线)编织的笊篱。用熟铁压制的炒勺(大勺)和双耳吊锅(双耳小锅),木板盖。炒菜用的铁勺子是长杆木柄勺。盛饭用的是木制的饭勺。清代用的是泥烧制的缸碗,民国年代用的是瓷碗。
水桶有薄铁的方形或圆形水桶,也有用木板条块加铁箍制成的圆水桶。水瓢,是葫芦长成后用锯子从中间锯开,掏净葫芦籽和内瓤形成的舀水工具。
吃饭多数用长方形的炕桌。一般使用竹木筷子,也有少数贫穷人家使用苕条棍当筷子吃饭的。
解放后,该村多数小户人家用双耳的铸铁锅,铝制饭菜勺,铁制笊篱,不锈钢菜刀,搪瓷盆或铝制盆,铝合金水舀。
1980年后,高家洼子村家家有电饭锅,80%以上人家用液化气代替了原始的烧柴做炊。一般使用塑料制品或不锈钢的盆、碗、筷、水舀子等餐、炊用具。饭桌大都是折立式(靠边站)桌子。并有高压锅,铝制蒸簾。
第七节 照 明
清朝时期,高家洼子村的居民,在黑夜中有少数富户点蜡烛照明。多数家庭点豆油灯。一般使用黄泥烧制的上碗下座中部有把(约1市尺高)的灯座。上放油盘,盘中盛豆油和棉捻为灯。有的用小碟盛豆油加棉捻为灯。极度贫困的人家,夜里不点灯。
中华民国年间,该村居民点煤油灯。有的人家用自制的煤油灯。即用瓷瓶或玻璃小瓶装煤油,采用薄铁穿孔做瓶盖,安装纸或棉花做的灯捻。有的人家购买市面上卖的玻璃罩煤油灯。购买的坐灯,底是碗型玻璃坐,中部是细柱,上部是油包。油包上有小圆口镶嵌铜制螺旋口,安装铜制灯头。灯头中间安装棉织的灯捻。灯捻卡在灯头上设置的齿轮里,可用齿轮拨动灯捻上下移动。灯罩是玻璃液吹成的下圆中阔上细筒或花边的圆形透明玻璃罩,安装在灯头的四根小柱内。点燃时的灯光比4根蜡烛光亮,且无烟。
该村比较富裕的人家购买吊灯。吊灯底平中部突起呈圆凸形,圆棱上顶平,内空装煤油。油包上的小圆口镶嵌同螺旋口。灯头与坐灯相同。灯罩上部高。灯挂是铁丝制成,下有铁圈,将吊灯的油包部分卡住固定。上部镶嵌两枚铁片,托住扁圆形乳白色玻璃灯伞,用以向下折射灯光。吊灯在居室内高高悬挂,照亮整个居室(见图)。
1940年后,该村4社农民杨庆山贩卖电石(俗称嘎斯),有50%左右的人家点电石灯。用薄铁做如竹筷子粗的圆筒,顶部小孔如针,下用锡焊在小铁桶的中孔上。把电石装入较细有底的圆桶里,再把焊接细灯杆的桶罩套上,放入盛水的较粗的桶里边,使电石潮湿发生化学变化产生乙炔气体,从细灯杆顶部的小针眼里喷出,带有一定压力乙炔气体点燃后,在空气的助燃下更加明亮。犹如80度的电灯光亮。但因其烟灰尘较大,多数人家不用,仍点豆油灯照明。
1972年,该村办电,安装了高、低压线路,各户都用上了电灯。
第八节 发 型
清代,高家洼子村的居民,满族男人留半发,即前光后发,梳一根长辫子。汉族男人留全发,也梳一根长辫子。满汉族男人长者均留长须。
中华民国年间,青壮年男子皆剃光头,有少数老叟留长发,老人多数留短须。
1941年后,多数青年男子留短发的分头或平头,延至现在。老人一般不留胡须。
清朝时期,该村妇女均留长发。新婚女人梳高纂。即把铁丝制的发型横穿扁方,置于头顶,用长发由后向前从扁方上边穿过,从铁质发型上向后梳,盘绕于扁方下,用钗簪绾住头发。中老年妇女,在头顶梳扁圆发髻。
1931年后,新婚女士在头后绾扁圆形发髻,用钗簪别住。有人留短发,前梳留海。也有人烫长发,延至今天。
解放前,该村的未婚姑娘均留长发,梳一根或梳两条长辫子,前梳留海。男孩幼儿时剃光头,前留留海,有的在脑后有一撮毛,称鬼见愁,意是长寿,好养活。女孩在头上梳两个发鬏。
2000年以后,该村男人大都留分发或短平头。中老年妇女留短发,青年女人留披肩长头发。
第九节 装 饰
1948年以前,高家洼子村的居民中,有极少数富裕户,有金质或银质装饰品。有梳头发用的扁方、钗簪、柳叶或麻花形的长簪、梅花或长穗装饰簪。耳坠有环形、桃环、梅花环或挂钩柳叶长坠。有环形或梅花戒指(俗称手镏)。有扁形、圆形或麻花形手镯。
该村新婚的女人,或参加婚礼的妇女,头戴各式绸制花朵。头发抹五棓子油或发蜡油。脸擦雪花膏或葛玲精,涂香粉,腮抹胭脂,口唇点红。
梳发一般用木制梳子,称木梳。清代装放梳子的梳妆匣,俗称镜支儿。即长方体木匣,上层安装一面长方形镜子,可抽立。镜下有三个抽屉(见图)。民国年间,改制梳妆台,即木制的两个高庄匣相连,其中部是一个扁形抽屉,上立一面上圆下直的木框长方形镜子。
该村生活富裕户,姑娘结婚陪送一套摆饰。即是一面木框1米高长方形大镜子,一个座钟,两个瓷质茶罎,两个掸瓶和两个帽筒。两个木框或铁边的小立镜子。一个瓷制的沏茶壶和四个有托盘的茶杯。该村居民中有摆饰户有:郑中臣、郑中喜、徐连清、蓝书田、蓝天飞、蓝砚田、蓝玉田、蓝雨田、史玉林、杨庆山、孙德、孙万凤、刘和、王永祥等人的夫人陪嫁摆饰(见图)。
解放后,该村妇女,无陪送摆饰和发簪。有少数买耳坠,或金戒指和手表。不戴花。只有结婚典礼日,新娘和婆母头上戴花。不擦胭脂。
第十节 乘 具
清朝和中华民国初年,高家洼子村的居民外出,大部分人是步行。饲养牛马户,骑牛马,坐大铁车。冬季降雪后,做爬犁。陶永年家,首先买自行车骑。
解放后,该村的居民陆续购买自行车。至2006年,该村进城打工的农民,均乘摩托车。
1931年后,唐房火车站开始售乘车票,该村有部分人乘火车外出。
解放后,公路客运公共汽车增多。该村有客运汽车开通后,村民外出不出屯就可以乘车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