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笔人生 法鼎成思
不管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历史会怎么书写,有一个人的努力与成就肯定是其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不管中国知识产权学科的学术积累有多么厚重,有一个人的学识与影响肯定是其中最为卓然久远的一份。这个人就是郑成思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批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一个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为中国知识产权学科发展呕心沥血直至生命最后一刻的著名法学家。
钟吕已逝,余响不绝;哲人远去,薪传绵长。郑成思先生给我们留下的,不只是等身著述以及蕴含其中的真知灼见,还有求真究理的科研精神、勇于创新的学术态度、为国尽力的责任意识、勤奋不已的工作作风、温文谦和的做人表率、关爱后辈的长者风范。
他的《知识产权的若干问题》是国内最早的知识产权专著
也就是20多年的时间,“知识产权”由一个绝大多数国人感到陌生的词汇,变成我国政治经济法律领域中的重要用语,这反映了在我国知识产权的制度地位迅速提升。在知识产权由学术概念向制度内容的演化过程中,郑成思起到了开拓引导的作用。早在1979年,他通过翻译《各国商标法概要》,把国际上最新知识产权制度首次引入中国,此书成为1982年制定我国最早的商标法的理论基石;他于1984年出版的《知识产权的若干问题》是国内第一部知识产权专著,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学科领域的奠基之作;他翻译出版的《专利法基础》和在国内最先发表的关于专利制度和商业秘密保护的论文,对1985年我国第一部专利法及其他相关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1985年,他出版《工业产权国际公约概论》,这是国内最早论述工业产权世界性与地区性公约的专著,被《中国国际法年刊》评价为“填补了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研究领域的空白”;他撰写并多次再版的《版权法》、《知识产权论》等著作,堪称我国知识产权研究史上的经典之作,深刻影响着中国知识产权学科的研究与教学,成为知识产权研习者的案头必备书。20余年里,郑成思在国内外出版了30余部中英文专著,发表了数百篇中外文学术论文,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第一人”。可以说,在中国凡是从事知识产权研究与教学的人、凡是从事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与审判实务的人、凡是从事有关知识产权的经营业务的人,其手上若没有一两本郑成思的著作,那是难以置信的。
他连续3年被评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50位知识产权界人物”
郑成思的研究工作,对我国知识产权学科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他倡导知识产权应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和学科体系,并引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学科体系的建构理念与内容生成。对于知识产权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知识产权制度与民商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与规范结构、知识产权学科的知识体系与研究方法等等,都做出了独到而丰富的理论贡献。郑成思的研究工作并不限于书斋里的理论探讨与制度推演,而是时时与我国知识产权的制度实践和经贸政策相联系。他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与政策取向,并追踪国际上最新研究成果和制度实践,适时妥当地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议,其中重要的诸如,实行临时禁令制度、法定赔偿制度、制止反向假冒、保护传统知识等。这些建议不仅丰富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构成,也充实了我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郑成思的学术研究在国际上也产生了影响,成为我国法学领域为数不多的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学者之一。1985年,他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了“信息产权”理论,并出版了《信息、新技术与知识产权》一书,系统阐述了知识产权客体的信息本质。这一“信息产权”理论得到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知识产权界的高度重视,《欧洲知识产权评论》等国际学术刊物纷纷专文推介这一理论创新成果。他是国际版权学会顾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仲裁员、国际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促进协会执行委员,在2004年~2006年连续3年被权威的英国《知识产权》杂志评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50位知识产权界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