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卫兵张红兵的母亲方忠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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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jackson ]创建于2013年08月07日

方忠谋案件是否属于重大历史事件,应该以历史文献为依据

发布时间:2013-08-09 22:16:30      发布人: jackson

 

  张红兵产生了将方忠谋墓申请认定为省级文物的想法。这样,既可以使墓地得到保护,又是“文革”历史的一个见证。

 

 

  2013年2月20日的庭审,已经是他第三次和固镇县文广局在公堂见面。

  张红兵于2011年8月分别向安徽省文物局、固镇县文广局提交《关于将方忠谋墓地(遇难地)确定为安徽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请书》,称方忠谋墓地(遇难地)属于“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徽省内重大历史事件,是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一处现代重要史迹。请求把方忠谋墓地(遇难地)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范围,作为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登记,依法将其确定为安徽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固镇县文物管理局(隶属于固镇县文广局,下称固镇县文物局)于当年9月作出回复,称方忠谋墓不能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张红兵不服该认定决定,向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请行政复议。但是,蚌埠市文广局维持了固镇县文物局的认定。

  之后,张红兵向固镇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固镇县文物局关于方忠谋墓不能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决定,并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对此事做出决定。

  2012年5月,固镇县法院认定,“固镇县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局没有证据证明其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故固镇县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局的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判决撤销固镇文广局的决定。

  上述判决生效后,当年5月,张红兵再次向固镇县文广局提出文物认定申请。同年8月,固镇县文广局对方忠谋墓地(遇难地)是否为不可移动文物举行了听证会。

  张红兵在听证会上说,“文革”期间毛泽东倡导家庭辩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问题,直接导致他告发、批斗自己的母亲,并将她送上刑场被枪决。应当汲取历史教训,避免这种灭绝人性的悲剧重演,他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反面教员”,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用特殊的方式向母亲和相关受害者忏悔。

  2012年8月,蚌埠市固镇县文广局回复称,经再次实地调查和专门研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方忠谋墓不具备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张红兵不服,于2012年9月向固镇县法院再次起诉固镇文广局,但之后败诉。张红兵于同年12月向蚌埠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13年2月20日,该案二审开庭审理。这次庭审持续了约两小时,张红兵和被上诉方代理律师参加了庭审,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法庭中,双方就方忠谋是否属于历史人物,其墓地(遇难地)是否为能够反映具有近现代历史进程的史迹,是否具有史料价值、重要教育意义等方面进行辩论。

  固镇县文广局的代理律师表示,“文革”中像方忠谋这样遭遇的类似案件众多,所以她的墓地也不具备典型性和历史价值。他们认为,张红兵由于自己的特殊经历对方忠谋墓有自己的观点,但毕竟只是他自己的看法。同时他们指出,方忠谋墓捧坟于1982年,在1949年之后,不属于近现代文物。

  张红兵表示,方忠谋案件是否属于重大历史事件,应该以历史文献为依据,而不是由现在的固镇县文广局说了算。他指出,方忠谋案件在1980年安徽省高级法院《安徽司法简报》、《固镇县志》等文献中都有记载。另外, 1949年之后的墓不属于近现代文物的说法也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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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信时间:2013/08/30 08: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