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春方黄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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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郑其标 ]创建于2014年09月08日

风雨人生路——13分明父母命,相何童稚亲

发布时间:2014-09-23 10:06:54      发布人: 郑其标

    分家后,虽然与原老屋我叔叔住的家对门相望,大人们却不太往来了。而我却时不时去找我婶子玩,似乎我们两人只顾玩,却不记什么仇的。我父亲对母亲说:“你看他婶子还挺喜欢拉古啊!”(拉古——我的小名)。母亲说,“一个孩子,邻居住得远,没人一起玩。我又不会生。怪可怜的。”

    事有凑巧。一天,我父亲从外面回来对母亲说,有人跟他说,靠石角镇有一家人,把他姐姐三个孩子领过来养,加上他自己有两个孩子,人太多,没吃的。想把他姐的那个小姑娘给人家作儿媳,不要钱,只要家里人少,有吃的就行。母亲听了很高兴,叫爸爸赶紧去了解。第二天傍晚,爸爸就回来了。说那个小女孩叫黄孙娥,今年八岁多。另有一个弟弟、一个哥哥。只说女孩原也不是黄家的。不知什么原因,生父死后到了黄家,由马姓改为黄姓了,系广东河婆(今揭西)人。黄家前不久又父母双亡,所以三个孩子都到了姨父家了。还说,那女孩长得不错,下巴略长,可能将来长大了是个高个子哩!我母亲听了,很高兴,说一定要来,好歹家里比她姨父家强,有吃的饿不着人家。爸爸还说,这个还未定。她姨父还说要看看我们的儿子才行。已经约好了,过两天在石角镇上见面。

    从我家住的七哩到石角镇,总共约有六七哩路,即先到三支石,再拐大弯,然后再摆渡过大河。这么远的路,我是不容易走到的。那天,我爸爸叫合哥用一辆破自行车带我去。爸爸不会骑车,提前开步走了。

    我们到了石角镇时,他们已经到了。黄的姨父、哥哥也都来了,都在一间咖啡店里坐着等我们。记得我们见面时还要来了几杯咖啡。大人们问我们两个:喜欢不喜欢呀?我们都小声说喜欢。其实那时我连好好看她一下也不看。反正是有人来我家,可以跟我玩了,我当然是喜欢了。可是我们说喜欢后,大人们都哈哈大笑。我也弄不清有什么可笑的呀!你们不也是都喜欢我们俩吗?

    这也许就叫“相亲”?莫名其妙。

    我喝完咖啡,就坐不住了。立刻一个人到处乱窜。这地方我第一次来,很有点新鲜感。我在一家商店里看见一个老板正在用一支毛笔记帐。是一支小楷笔。我就问他,什么地方可以买到小毛笔?他问我,要毛笔干什么?我说,我要写字呀!他笑一笑,看看我,一副怀疑的神态。停了一会儿,他叫我写几个字,说就写“学写毛笔字”吧。还问我:会拿笔吗?我有点生气了。但为了要买到笔,又不敢说什么。于是,我接过笔,一会儿就写完了。这家伙一句话不说,只是看着我。又问我在日本来之前念几年级,我说读第三册。我心想,你问那么多做什么?我说,这种笔你们有卖的没有?他说:“不多。”“多少钱一支?”“帝咖林吉特(马来语:三元)。”“这么贵呀!”“有大人一起来吗?”“我爸爸和合哥跟我一起来的。”“叫你爸爸来一下,可以吗?”我想本来我也没那么多钱,当然等会儿要叫我爸爸来的。爸爸一听说一支毛笔要三元钱,说太贵了。我又不说可以不要,他只好硬着头皮到我指明的商店去了。我呢,又跑到别处去,想找一些纸张,但没找到。最后爸爸把那支老板正在用着的毛笔拿来了。我可生气了:为什么买人家用过的旧毛笔?爸爸说,那老板看见我会写毛笔字,而且还写得象个样子,一高兴,说不要钱了,送给你的。我见是光秃秃的一支笔,也没铜笔帽,不太高兴。爸爸赶紧说:“不要嫌了,赶紧去感谢人家呀!”我去表示了谢意。其实铜笔帽我已经有了。原先那支毛笔的毛都掉光了,不能用了,笔帽还保存着呢。

    不几天妈妈说,已经让谣伯伯选好了良辰吉日,很快要去接那个小姑娘来。这次只叫合哥一个人骑单车(也就是自行车)去,以便把她带回来。那天大概合哥半夜就起身了吧。到中午时分就回来了。同来的还有她姨父,也是骑单车来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合哥他们还没到,家门口就摆了一张桌子。他们一到,妈妈和邻居的伯母,就把煮好的整个一只鸡和一大盘猪肉,还有些水果什么的,都摆到桌子上。又在上端放一个炼乳缸,缸里装有砂子,两边还点两支红蜡烛。然后叫我和那个女孩各拿着几支香,跪下,拜天地。

    那天,我当然很高兴。家里来了七八个人,都夸我聪明什么的,有好吃的,还有个小朋友可以跟我玩了。吃饭时,妈妈把两只鸡腿给了我和她各一只,我也没有不高兴的表示。

    过了两天,我们熟了些。我叫她“阿娥”,她却叫我“拉古”。这下,我反对了。我当着父母的面,批评她、教她,我说,你要懂礼貌,我比你大,你不能叫我的名,你要叫哥哥。妈妈当即说:“不能叫哥哥,她是你的番婆,不是你的妹妹。”连妈妈也不许她叫我哥哥,我实在没法,白生气。不过,我也不敢打她,怕她不跟我玩。

    阿娥来我家后,我去邻居家找小朋友玩的时间就比较少了。时常跟阿娥玩这玩那,兴趣可浓了。可是有时也玩过了火,玩出事了。有一天,爸爸妈妈都出门不在家,要一直到傍晚才能回来。中午,我拿了几根鱼竿,要去钓鱼。我们当时的钓鱼竿很简单,一支小竹竿,绑一条线绳,一端挂上钩子就行了。铁钩子有的相当大而粗,从钩的弯底到钩子挂绳的顶端有的近四公分。这是用来钩住青蛙的背脊,放在水面,用来钓一种大嘴巴象青鱼一类的大鱼的。那天,我拿起钓竿叫阿娥一起去钓鱼,她不肯去,我就用鱼竿打她。她扬起手来挡。我一跑,鱼钩正好穿透她的手掌虎口处。我只听见哎呀一声,鱼杆拉不动了,回头一看,糟了!鱼钩钩住了手掌,血流出来了。因为有倒钩,钩子倒不出来。没办法,只好把线剪断。点支香,把香灰撒在伤口上,用以止血。因为钩取不出来,血流得倒不太多。她疼得哭了起来,我也傻了眼,只好哄她。晚饭我一个人做好了,我俩先吃。因为她右手不便,我只好喂她了。我怕爸爸妈妈回来后,见到这情况吃不下饭,我们说好,等爸爸妈妈吃过晚饭再告诉他们。至于挨骂,我已做好了思想准备。事已如此,还说什么呢?

    果然,妈妈一知道后,急得团团转,可也没办法。因为天色已晚,要去小镇医院已不可能,因为小医院晚上六点以后就没人了,只好委屈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爸爸妈妈带着阿娥去看医生。据说处理很简单:用一把钳子把一端剪断,钩子就抽出来了。然后上点药,包扎好就完事了。自然,爸爸妈妈回来后,我仍然挨了一顿臭骂,但不敢吭声。

    虽然,我俩象兄妹一样,玩得来,但对于她不叫我“哥哥”,我一直耿耿于怀。因此,有时不免也刁难一下。记得有一回,妈妈把我的裤衩给阿娥先穿一下。我那条裤衩补丁比较少,算是好的。我看见了十分生气。我要她立刻脱下来还我。母亲也拿我没办法。因为那是我的,只好还给我。弄得她没裤子穿,只好把待洗的脏裤衩再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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