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党总支副书记万满良侮辱死者17岁女生陈逸芳
陈逸芳之死究竟为何原因引起?8月21日,富阳市第二中学党总支副书记万满良代表学校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陈逸芳跳楼自杀事件的前后过程”中称:“死者生前曾多次违纪外出,进过网吧、酒吧等情况”。该校认为,陈逸芳跳楼自杀,自杀原因是怕自己在外面做的事情让父母知道,其关键是母亲中午的电话,陈逸芳以为父母已知道一切,会打她。跳楼自杀责任在她本人。”该校还称:“在调查取证时发现,陈逸芳在前段时间以为自己怀孕了,到富阳市中山门诊部就医,结果医生告诉她得了性病,因年幼无知以为无法医治,由此背上了沉重包袱”。
那么,事实是否如富阳市第二中学所说呢?8月29日上午11时许,记者专程采访了富阳中山门诊部妇科主任、陈逸芳的主治医师王福红。她说,陈逸芳是5月20日来门诊部检查的。当时陈逸芳来的时候说自己不注意卫生,感到外阴骚痒难受。之后经化验后诊断,陈逸芳患霉菌性阴道炎。王福红说,我当时告诉陈逸芳是非常普通的妇科炎症,只要用些药就会好的,还对她说这炎症对以后身体等都无任何影响,让她不必担心,以后注意内裤清洁就行了。
根据医生所说的情况,医院检查显示的结果与学校所说的“性病”“梅毒”大相径庭。陈逸芳死因也并非学校所说的她以为自己得了性病无法医治,而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从而选择以死来解脱。
记者不禁要问,学校的道德何在?出事之后,校方非但不检讨自身的过错,而且还假公安之口把责任归结于死者个人,并加以污蔑。试想,一个花季少女,有着美好的前途,会因为自己得了非常普通的病而去选择跳楼自杀吗?学校的说法根本是无中生有,完全是在推卸责任。
下午14时10分左右,记者采访了富阳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所长兼富阳市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徐学平。他告诉记者,经我们调查,陈逸芳死亡原因并不是学校所说的她得了“性病”,根本没有这样的事。
据徐学平介绍,一个女生为了自己身体有点毛病而去跳楼自杀,是绝对不可能的。她5月20日到医院检查,当时已经知道自己的病了,为何却在和同寝室女生打架后、在和班主任张小平老师谈话后才选择跳楼自杀呢?由于陈逸芳属于自杀,我们没有必要再进行深层次的死因调查。
由于富阳市第二中学不负责任的说法,流言蜚语蜂起,严重损害了死者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