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里的杀人案
2010年1月2日凌晨,北京科技大学,近10名同学都收到了奇怪的短信:“我爱你们,亲爱的朋友”、“我杀了小翼,我实现了她的夙愿”。短信是同学胡明月发的,小翼,也是她们的同学。
男同学王明(化名)最早收到短信、也最早赶到了案发现场学清路七天快捷酒店。王明进入房间,见小翼仰躺在床上,身上和床单上都是血,身体凉了。小翼脖子左侧有两条伤口,床头右侧有一把十余厘米长红色瑞士军刀。
胡明月开始在柜子边写东西、发短信、打电话,7时许,胡明月打电话报警,说自己杀人了。
民警赶到现场,胡明月主动说自己杀了躺在床上的女孩,并说是死者自愿的。
形影不离的“好姐妹”
小翼同学称,胡明月经常泡在她的宿舍内,经常一同上课吃饭,“打她俩谁的电话都能找到对方”。
张翼的同宿舍两位室友证言显示,小翼和胡明月都属于性格开朗随和、乐于助人、爱玩的人,二人性格接近,关系很好。
胡明月,1990年4月出生,成长在北京一个单亲家庭;小她一岁、本案被害人张翼,在河南周口一个机关家属大院中长大,父亲是当地干部,母亲是一位警察。
2008年,胡明月和张翼分别考入北京科技大学机械系和工业设计系。二人相识后,胡明月称自己对工业设计更感兴趣,就于当年10月转系到工业设计系,正好和张翼同班,2009年1月起,二人的关系越来越好。
2009年12月26日,二人约定于2010年1月1日晚在蓝旗营一个酒吧看演出。
2010年1月1日16时许,胡明月和张翼一起从宿舍离开,这是同学们最后一次看见她俩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