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八师石河子2002年12?2公安设障翻车事件,四天后代建军被碎尸、多次烧尸、毁尸至今尸骨不全一案,至今未立案!其妹代新红逐级反映控告:被告无罪,控告人却反遭拘留劳教!冤上加冤近十年迄今还是无人敢管!
2002年发生在石河子的农八师148兵团场一营一连农工代建军非正常死亡案,记者曹惠娟曾在《新疆日报内参》上发文《谁对农工代建军之死负责》,祥述案件审判与调查情况。2003年《晨报》发了整版的调查特稿,期间《工人日报》也用整版的篇幅报道,既曝光司法腐败,又表明社会呼唤正义之强烈!
尽管社会明确指出该案的重重疑点,期待真相早日出现。死者的妹妹代新红及其家人一次又一次诉求,但是,终因人治环境致该案至今未真正立案和侦察!从而让代新红一家终日面对冷冻中的死者,其悲惨之状可想而知,这是周永康类的畜牲们永远无法理解的,因为他们根本不是人类,而是冷血动物!
一、律师为何分别被“处理”?律师被调外地学习和吊销执照,迷雾重重!在整理该案资料中,有一篇《晨报》记者报道的“各方说法”栏目,其中律师说法栏,阐述代新红聘请过三个律师(上传的图片中有红色框内文字),其中两个分别被调往北京和西安学习,一个被吊销执照!这应该不是巧合,要破解此现象背后的真相,应该不难,关键是有没有人依法进行调查!!!
二、尸体检验环节的闹剧!
《新疆日报内参》反映,事件发生在2002年7月5日,六天后代新红报案,至2003年 月公安部门向死者家属发《死亡通知书》:“代建军:于2002年12月11日因非正常死亡,尸体已经检验鉴定”。

1、2002年7月11日是代新红报案日,六天前(即7月5日)才是事件发生即死亡日。公安局应该知道事件发生日与事故造成代建军死亡的日期应该是一致的。如此慎重的人命案通知书竟然这样轻率地确定,显然是为了掩盖案件现场真相。实际上,该通知书说的“尸体已经检验鉴定”完全是假话,当时根本没有作尸体鉴定,这从以下的2004年9月3日的尸检报告可看得一清二楚。
2、2004年9月3日的尸检报告标明:检验日期2002年12月11日及2004年9月3日。一是代新红在事件发生六天后在现场发现哥哥代建军的尸体向公安报案。公安可能当时就检验尸体吗?因为代新红追究尸检结果,公安被逼拖了2年多,才于2004年9月进行尸检,造成尸检两次合一,贻笑大方。
3、尸检报告内容,不顾检验发现尸体“右侧颅骨缺失、右下肢和两下肢缺失”问题,随意认定“烧死”。
请相关检察院发挥监察作用,督促启动该案的立案和侦察程序,务必澄清事件真相,决不能容许违法枉法者逃离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