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3月9日9时,16年前,贵州少女雷桥兰在江西上饶受害案将进行二审,该案件在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前,凶手曾某良已被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死缓,雷桥兰家属对此提出抗诉申请,得到检察院支持。
受害者姐姐雷荷兰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已经收到江西省高院发的通知,她正赶往江西,等待明日二审开庭,希望法院可以给出公正的判决,还他们一个公道。
雷荷兰称,收到通知后,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曾通过电话询问她“受害人家属现在的诉求”及“是否愿意接受赔偿”。雷荷兰表示,此前他们家属曾与凶手家属沟通过赔偿问题,但对方并无诚意,并向法院提出上诉,“现在我们家属决定放弃赔偿,要求判处凶手死刑并立即执行。”
新京报此前报道,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案发时间为2005年3月24日,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雷桥兰曾被强奸,系窒息死亡后被抛尸入水。
案发15年后,2020年6月,犯罪嫌疑人曾某良被发现有重大作案嫌疑,于6月10日被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判决书显示,曾某良,1955年生,案发时50岁,被捕时已有65岁。
2020年12月30日,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曾某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38065.5元。
2021年1月6日,雷桥兰家属在签署《宣判笔录》时写下对此判决的意见,家属希望法院按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曾某良死刑并立即执行,另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随后,家属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1月18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检察院通过电话联系雷桥兰家属表示支持其抗诉申请,案件已移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020年6月3日,上饶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向广丰区刑警大队反馈:通过Y-STR刑事科学技术检验比对,发现“2005年3月26日强奸案”中现场遗留的生物检材系广丰区下溪街道官塘社区的曾氏家族男性所留。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该家族的曾树良有重大作案嫌疑。2020年6月9日晚,广丰区刑警大队将曾树良抓获,同时采集曾树良的生物检材送检。经审讯,曾树良如实供述了强奸犯罪事实。次日,公安机关对曾树良刑事拘留。
雷桥兰的遇害经过变得清晰,根据一审判决书,2004年12月底,雷桥兰被人从老家带走,介绍给江西广丰一刘姓男子做老婆。2005年3月24日,雷桥兰从刘家逃出。同一天傍晚,雷桥兰遇到了在当地拉黄包车的曾树良。
曾树良供述,他当时以为有客可拉,便骑车靠近了雷桥兰。走近后,雷桥兰问他,附近是否有可以过夜的宾馆,她身上没有钱了。曾树良听到雷桥兰所说的是普通话,手上又提着几个行李包,显然是外地人,于是产生了想要与雷桥兰发生关系的念头。曾树良后来谎称要带雷桥兰去旅馆过夜,让她上了自己的黄包车。
当晚8点,曾树良将雷桥兰带到了他熟悉的僻静处,骗雷桥兰下车后,抱住了她并试图去脱她的裤子。雷桥兰大喊“救命”,曾树良担心被人听见,用左手捂住了雷桥兰的口鼻,使其不能发声。
几分钟后,雷桥兰不再挣扎,身体也软了下来。曾树良放开手,雷桥兰倒在了地上。曾树良称,他用手去试雷桥兰的鼻子,认为她已经断气了,但依然对雷桥兰实施了强奸。之后,曾树良将雷桥兰拉至河边的栏杆缺口处,解下黄包车上的电线,将雷桥兰和她随身携带的包捆绑在一起,推入水中,并逃离了现场。
案发两天后,曾树良依旧在广丰区附近拉黄包车。在接送客人时他还一度被刑警拦下,让他辨认过雷桥兰遗体的照片。当时,曾树良否认了自己曾经见过这个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