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阳市第二中学17岁女生陈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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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逸芳是富阳市第二中学“中加国际班”高一全托式寄宿生,17岁。2007年6月1日晚,高一女生黄杭敏听别的同学议论她偷吃糖果及离开寝室后未关门而被扣分,怀疑是同寝室同学陈逸芳所为,就对陈逸芳谩骂并狠打了两个耳光,继而用手抓扯、撕拉,用脚踩踏胸部等,导致陈逸芳胸部,膝部,足趾多处受伤。同室女生慑于害怕黄杭敏,不敢上前制止,也不敢向老师报告。

  6月2日,黄杭敏又写纸条威胁陈逸芳。为了避免再次被打,同寝室同学劝陈逸芳晚上不要在寝室睡。当晚,陈逸芳负气回家,并将被打情况向其父母诉说。陈逸芳父母和当天值班的副班主任周红英取得联系并说明女儿回家原因和被打情况,要求学校对此事作出处理。

  6月3日早晨,陈逸芳在其哥哥陪同下,回校并要求班主任请双方家长到校交涉处理此事。上午,班主任张小平在课间将陈逸芳叫到办公室单独谈话,谈话时间达1个多小时,并要求陈逸芳写明情况。当天12时许,陈逸芳打电话向其父亲哭诉:“班主任张老师(记者注:男)包庇黄杭敏,我说被打的事,他不相信我,不让我讲,还要我脱内衣查看我胸部被抓的伤痕和被踩的脚印,动手推推搡搡,满口都是侮辱和下流的训斥,还说我晚上回家是逃学,要开除我,我从来没受过这样的冤屈,是他逼的……”接着挂了电话并关机。

  12点33分左右,陈逸芳在寝室写下绝笔后毅然从宿舍7楼跳下身亡。陈逸芳在绝笔中写道:“没有人相信我,是学校逼我的,是你们欺负我,没做的事就是没做过,爸妈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