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女孩罗芳没能等来她24岁的生日,因身患白血病未能得到有效治疗,她于4日下午在深圳龙华医院去世。为了治疗女儿而欠下亲戚朋友7万多元债务的继父罗秋仔,最终含着泪完成罗芳的遗愿——将她的器官与遗体全部捐献给深圳市红十字会。7日,记者电话采访了罗秋仔。
幼时父母离异姐弟三人无依无靠
罗芳是吉安市泰和县人,12岁的时父母离异,她和妹妹、弟弟被判给父亲抚养。后来父母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父亲照顾不了姐弟三人,罗芳只得带着年幼的妹妹和弟弟跟随外婆生活。几年后外婆去世,姐弟三人只好又来到奶奶身边生活。中学毕业后,17岁的罗芳来到深圳母亲处打工。
继父罗秋仔告诉记者,当时的罗芳就很懂事,初来乍到,罗芳虽然挣钱不多,但是她还是省吃俭用,将工资存起来寄给弟弟和妹妹交学杂费,还给他们寄零花钱。“2009年,罗芳双脚开始出现浮肿,我带她跑了好几家医院检查,却查不出病因。医生只是告诉我们,罗芳严重贫血、并且血压偏低,要适当进补。我就特地买来补品炖给罗芳补养身体。经过一段时间休养后,罗芳病情一度好转。”
查出患有白血病丈夫与其离婚
2010年4月份,罗芳在深圳认识了同为吉安老乡的张某,双方交往一段时间之后,便住在了一起,2010年7月,罗芳怀孕了,之后两人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谁料结婚仅半个多月,罗芳就被确诊为白血病。“当时我们一筹莫展,凑出来的钱根本不够治病花费。”罗秋仔说。
2010年11月24日,罗芳在妹妹罗娣的陪同下,来到江西省人民医院治病。没过多久,罗芳带来的几千元很快就用完了,于是她不得不多次打电话给丈夫张某,张某给了700元钱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了。2010年12月31日上午,张某来到医院,向她提出了离婚要求。
罗秋仔告诉记者,罗芳被查出患有重病后,张某就催罗芳将孩子打掉。之后不久,张某就拿着签过字的离婚协议书向罗芳提出离婚。他可能是觉得罗芳结婚前就知道自己患病了,没有告诉他真相。加之他自己能力有限,给妻子治病的压力太大,令他想到离婚。“虽然很不愿意,但为了不拖累丈夫,罗芳最终同意签字离婚。”罗秋仔说。
想给更多人留下生的希望
“当时,还在深圳打工的罗芳生父拿出4000多元后,就再也拿不出钱给女儿治病了。”罗秋仔表示,之后都是他带着罗芳去医院治疗。“我晚上在富士康打工,白天做上门家电维修工作。几年下来,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了亲戚朋友7万多元,但最后还是没能救回女儿的命。”罗秋仔痛心地说。
因为在江西、深圳等地求医时,很多好心人都给她捐过钱。2013年4月,病重的罗芳觉得自己再也没有机会报答这些人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器官和遗体捐出来,帮助需要的人,让更多人拥有活下去的希望。
“为了满足女儿的愿望,我就背着罗芳的母亲和深圳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4日下午,他含着泪填写了捐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