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转业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任执法监督室副调研员,2018年3月到靖西市安宁乡担任汤亮村党组织第一书记。2019年6月3日18点46分在村部办公室办公时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于2019年6月7日7时09分在南宁不幸去世。张华同志牺牲后,家属按照其生前意愿,捐献了心脏器官,把生命最后价值贡献给社会,系我区扶贫干部因公牺牲后首例器官捐献者。
张华同志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涌现出来的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是转业军人的优秀代表
张华,男,汉族,1977年9月13日生,江西宜春人,1996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桂林陆军学院步兵指挥专业学习;1999年7月至2017年3月在陆军41集团军123师部队服役,曾担任团政治处主任、团副政治委员等职务,先后参加“2005.06梧州抗洪”、“2010.04来宾抗旱”等重大任务,被师团评为“优秀机关干部”、“优秀基层干部”、“优等指挥军官”,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19年,百色市委追授张华“百色市优秀共产***称号,2020年12月20日,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自治区优秀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