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徐志摩的自由主义
“新思潮”的代言人胡适
山门外摆摊的老头子,
拿着两大杆密密累累的桂花,
一大早来敲我的房门,
喊道:“胡先生,桂花开了!”
我接过这样热诚地送来的礼物,
我感谢他带来这样可喜的消息。
前天出门还没留意到那些细小的花苞,
想不到今天便满山都是桂花香了!
……
1923年9月29日,胡适写下了这首《烟霞洞杂诗之一》。每次到烟霞洞,我总是会想起胡适,想起他的《山中日记》,那段“神仙”生涯已永留在他飘逝的梦中。那年10月3日,在离开烟霞洞的前夜,胡适辗转难眠,在日记中说:
睡醒时,残月在天,正照着我头上,时已三点了。这是在烟霞洞看月的末一次了。下弦的残月,光色本凄惨;何况我这三个月中在月光之下过了我一生最快活的日子!今当离别,月又来照我。自此一别,不知何日再能继续这三个月的烟霞山月的“神仙生活”了!枕上看月徐徐移过屋角去,不禁黯然神伤。
10月6日,他在上海忆及杭州的日子,写诗一首,记下了游玩花坞、西溪路上看到的“竹叶青”(靛青花)之美。当月19日,他在离开2周后又重回杭州,住在里西湖边上的新新旅馆,尽情地玩了半个月,荡舟湖中,爬葛岭,登初阳台,吃“楼外楼”,重游西溪,看西湖日出,到湖心亭看月,枕在徐志摩身上唱诗高谈。他说,湖上,自己最爱的是平湖秋月,湖边最爱的是葛岭。10月30日,他在日记中说:“今日离去杭州,重来不知何日,未免有离别之感。”
之后的二十几年中,他有很多重来杭州的机会,直到1948年10月20日,他最后一次来杭州,到浙大演讲,这才是真正一去不复返了,因为来去匆匆,他竟没有为永别而感慨一番。
胡适在西子湖畔留下的身影、声音已如晨雾暮霭般远去,但他在20世纪前半叶的中国播撒的种子,如同他喜欢的《圣经》中的这句话:
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它的枝上。
我们已经无法想象,没有胡适其人,历史将留下怎样的一段空白,将会有怎样的一种遗憾。胡适生前温文尔雅,即使是批评北洋军阀、国民党当局的尖锐言论,也不是怒目金刚式的,他是一个手无寸铁的知识分子,生平教书、演讲、做学术、写时评、钻故纸堆,但他留下的影响在20世纪却只有少数几人可以与他比肩。
1953年1月17日,举国上下批判胡适的“反动”思想,郭沫若、周扬、艾思奇、胡绳、王若水等纷纷操笔上阵,批胡文章漫天飞舞。有记者在美国访问胡适本人:“你对这个批判运动怎么看?为什么中国大陆把你定为反动思想?你这个敌对思想是什么思想?”胡适想了一下回答说:“我第一提倡自由,提倡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发表自由;第二我提倡怀疑,我一生就反对独断,就是反对教条主义。”这些话就是他所理解和倡导的新思潮,他曾经是“五四”新思潮最重要的代言人、解释者。1923年6月22日,他在西湖边的新新旅馆写《一师毒案感言》中说得明白:
“新思潮”是什么东西?在我个人看来,新思潮并不是几种生吞活剥的主义;新思潮所以能自别于旧思想,只靠一点:只靠一种新的态度。这种态度,我们叫他做“评判的态度”。无论对于何种制度,何种信仰,何种疑难,一概不肯盲从,一概不肯武断,一概须要用冷静的眼光,搜求证据,搜求立论的根据,搜求解决的方法:这便是评判的态度。
胡适一度收集了大量批判他的文章,曾拿出来给叶公超看,说自己想写一篇总答复,叶公超劝他不必,“一个处女怎好和一群强盗打交道,况且文字在政治斗争中并不是最有力的武器。”
1948年,在南京的一个私人场合,钱昌照当面问胡适对共产党的看法,他这样回答:“毛润之,我和他熟悉。我可以写信给他,不要打仗。至于共产党那里去,我不会。”他又说:“两害相权取其轻,我愿意留在蒋的一边。”1949年,钱到北京,曾把这些话告诉毛泽东、周恩来二人。周恩来说:“胡就是这样的人。我们对他并不完全否定,但他是不会转变的。”
这些对话记在《钱昌照回忆录》当中。
大陆发起批评胡适的运动,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清除他在本土的影响,其实毛泽东也很清楚胡适不是一无是处。唐弢在《春天的怀念》中回忆,1956年2月的一天,毛泽东在怀仁堂宴请出席全国政协会议的知识分子代表时这样说:“胡适这个人也顽固,我们托人带信给他,劝他回来,也不知他到底贪恋什么?批判嘛,总没有什么好话,说实话,新文化运动他是有功劳的,不能一笔抹杀,应当实事求是。21世纪,那时候,替他恢复名誉吧。”(转引自邢小群《才子郭沫若》,同心出版社,2005年版,166页)
用不着等到21世纪,胡适的形象就开始恢复,“胡学”也渐成显学,李慎之生前甚至说了这样一句话:“21世纪将是胡适的世纪。”
胡适常常感叹自己书生的“天真”。1948年12月21日,司徒雷登给美国国务卿的报告中说:“我常望胡适能够像他30年前一样,成功卓越地领导一场在自由与民主基础上的‘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胡也表示,战后他并没有将自己的才华回归到与他相宜的学术领域,对此他后悔莫及。”时间已经不等胡适了,他再也没有机会了,但他播下的那些小小的种子没有在大地上灭绝,春风吹过,又会复活。
多少年后,人们蓦然回首,胡适还微笑着,站在历史中。
讲演浙大
1948年10月18日,胡适在离开大陆之前应竺可桢之邀到了杭州,下榻在里西湖边的新新旅馆。他俩同为庚子赔款余额的留美学生,分别做了南北两个大学的校长。胡适此来杭州,故地重游,也许他没想到这是最后的一次。19日是个雨天,他在雨中游西湖,然后到浙大访竺可桢,见到竺夫人陈汲等人。竺可桢约他20日中午在家里吃饭,因为其夫人多次说要在家里招待胡适。
10月20日上午,杭州天晴,胡适雇小船在西湖上荡了一会儿,再到孤山纪念林启的“林社”,去看辅佐林启办学的高啸桐遗像。在竺可桢家吃中饭时作陪的还有苏步青、阮毅成等人。下午二点钟,他在浙大体育馆讲“自由主义”。这是他自己在日记中记的。虽有浙大学生唐为根后来回忆,胡适在浙大大礼堂讲话,由于讲话“不得人心”,“台下学生不断地出现哄声四起”。但第二天的《国立浙江大学日刊》报道:“胡先生谈笑风生,记取古今中外诗文史事,如数家珍,杂以诙谑,亦谐亦庄,听之如饮醇醪。凡历一时有半,掌鸣有如春雷声中而毕。”(转引自段怀清《胡适1948年在浙江大学的演讲及其他》,《社会科学论坛》2008年8月上半月期,75页)如果说校刊说的是客气话,不可完全采信,那么竺可桢当天的私人日记则是可信的,那天听讲的浙大师生八九百人,大部分都是站着听讲的,“但终一小时二十分,鲜有退者,亦可知适之演讲之魔力也。适之小余一岁,近来人甚肥硕,但演讲时已汗流浃背矣,因下午相当热也。”他从二点一直讲到三点廿分,演讲结束,回到校长办公室稍坐,即由竺夫人陈汲亲自送往车站,乘四点的快车回上海。胡适对此次演讲印象深刻,直到1961年12月30日,离世前不久,吃晚饭时他还和秘书胡颂平说起竺可桢的第二个太太是陈源的妹妹,“这位陈小姐,面孔圆圆的,长得很甜。我的太太对我说,如果她死了,她劝我娶这位陈小姐,可以看出我太太对她的喜欢。胜利之后,我到浙江大学去演讲,可桢是浙大的校长,他和他的太太住在礼堂楼上。”
这次讲演没有发现完整的记录稿,竺可桢日记只记下大致的内容,胡适说自由主义为中国固有产物,明代浙江余姚出生的三位大师王阳明、黄宗羲、朱舜水都提倡自由主义,东汉王充也是自由主义。但他明确指出中国的自由主义缺乏政治的自由,而且缺少容忍的精神,所以自由终不能达到,人民也没能得到解放。
好在10月21日的《国立浙江大学日刊》留下了较为详细的报道,确切的讲题是《自由主义与中国》,胡适说:
……本人向所提倡,皆在解决问题,非讲主义,今此虽道主义,仍在问题索解。自由为义,在于由自,我国盖有悠久之传统。在希腊为自由为字,亦同中国,兼有名词动词两用。溯人类自有历史以来,自衣食住行以至思想信仰,皆求自由作主,不须仰人。浙大三馆,纪念阳明、黎洲、舜水三先生。阳明之反朱子,黎洲明夷待访之录,与舜水去国,老死日本,皆争自由之表现。东汉,上虞王充(仲任)当神权之世,撰《论衡》八十余篇,一言以蔽之曰:“疾虚妄”,亦皆在求自由。综之,中国史中,自老庄孔墨,中经阮籍、嵇康、范缜、韩愈,以逮宋明诸儒,为争自由而仗义执言,虽一人而往矣,精神皆至伟大。所惜者已往贤哲,过于漠视政治自由,遂致虽倡君主无为之治,而无术以致之。西洋史中,有盎格罗撒克逊民族者,去今不过百年,为政治自由,树之范畴,于今世界受其利,一曰代议制度,一曰成文而可修宪法,一曰不记名投票。此虽浅近之论,而古今中外之人,忽之久矣。得盎格罗撒克逊民族而明之,自由之义,得以大彰。抑即在美,访即夙昔尝著自由历史之教师者,行年八八十,谓除自由之外,近更得一字,其重要相若,斯曰容忍(tolerance)。而当今之世,实自由与不自由之争,容忍与不容忍之争。浙大于阳明、黎洲、舜水争自由传统之精神下,对此当前重大问题,应三思之……
寄一袋西湖边的桃花给徐志摩
在后人眼中,徐志摩常常只是一个浪漫的诗人,而在熟悉他的朋友看来,比他的诗更重要的是他的散文,比他的散文更重要的,却正是他的那种性格、热情,他的生活方式,在生活的层面,我们或许可以说他是最具有自由主义气质的一个人。有些人不喜欢他,认为他“肉麻”,鲁迅甚至骂他是“流氓”。但和他接触过的许多人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叶公超认为“胡适之跟徐志摩完全是两种人。适之自然淳厚、冷静幽默,志摩却是风趣爽快,全然追求‘美与爱与自由’的性格。”胡适的《追悼志摩》一文引用叶公超评价徐志摩的另一些话,说徐志摩真正领略到了人生的趣味,短暂的一生都“在这永不能达到理想的追求中”,“是爱一切生活的人”,“他对于任何人,任何事从未有过绝对的怨恨,甚至无意中都没有表示过一些憎嫉的神气。他那本性的纯真似乎总不容他去追究人家的罪恶。”这确是知人之论,如果不是徐志摩的热心奔走,整天呼朋唤友,还不知道“新月社”会不会聚起那么多欧美留学回来的年轻知识分子,闻一多、余上沅、叶公超等都是一回国就参加了“新月社”。新月书店的诞生,也是他奔走最力。叶公超说过:“组织新月社,编辑《晨报副刊》,筹办新月书店都是他最热心最起劲的事。为团体的事,志摩,他是不辞劳苦的。大家都不愿干的事,总是推到他头上去,而他也独有勇气去接受,去敲上锣鼓再说。”所以梁实秋有一句话:“胡(适)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
徐志摩的性格从这件事可以看出,鲁迅他们办《语丝》,他不识好歹就去投稿,当然登不出来,还被鲁迅在文章里嘲讽了一番。1925年,《晨报》主笔陈博生邀他接编《晨报副刊》,特意设宴,邀请一些知识分子发表改良副刊的办法,张奚若开口便说:“这并不是个改良的问题,这只是个停办的问题。”随后,还写了一篇短文《副刊殃》给《晨报副刊》,其中说鉴于当今思想界的堕落,现在的问题不是如何拯救副刊,而是应该一把火把它们烧掉。徐志摩一样照登不误,而且配了一段长长的编者按,说张奚若“是个‘硬’人”,“他是一块岩石,还是一块长满着苍苔的”,其身体、品行、意志、说话都是硬的,“直挺挺的几段,直挺挺的几句,有时这直挺挺中也有一种异样的妩媚,像张飞与牛皋那味道。”
这是徐志摩的本色,他身上有一种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的气质,可以说他是英美教育结出的果子。他于1897年生在浙江海宁,从1918年起,徐志摩就在美国克拉克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求学。之后他又先后进入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剑桥就是他诗中美丽绝伦的“康桥”。剑桥岁月对诗人徐志摩一生的影响怎么估计都不会过分,在留下《再别康桥》一诗后,他于1922年8月起程回国。
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外情,从离婚到结婚乃至婚后,都曾闹得沸沸扬扬,颇遭舆论厚非,也为一些亲友所不理解。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本来想请胡适做证婚人,胡太太气得不得了,当着叶公超的面就骂胡适。再加上胡适7月份就要出国,所以他出面再三请求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做证婚人。为了徐志摩与陆小曼的事,胡太太一天到晚骂胡适。有一次叶公超在胡适家里,她又当面骂胡适,骂《新月》的这些人,用很粗的话骂,骂得他们都不说话。她说:“你们都会写文章,我不会写文章,有一天我要把你们这些人的真实面目写出来,你们都是两个面目的人。”胡适好几次和叶公超谈起陆小曼的事,“觉得徐志摩不应该这样放任自己的去追求陆小曼。”
了解徐志摩的人都知道,“其实志摩的生活是浪漫而不颓废,在几年之内他发表了许多的著作,有诗、有散文、有小说、有戏剧、有翻译,在语言文字上更独树风格,是一般人难望其项背的。”(叶公超语)这一点,我们哪怕读一则当年他在《晨报副刊》为青年沈从文作品写的“编者按”就够了:
作者的笔真像是梦里的一只小艇,在波纹瘦缣缣的梦河里荡着,处处有着落,却又处处不留痕迹;这般作品不是写成的,是“想”成的。给这类的作者,批评是多余的:因为他自己的想象就是最不放松最不出声的批评者;奖励也是多余的:因为春草的发青,云雀的放歌,都是用不着人们的奖励的。
1928年3月10日,《新月》创刊号问世,发刊词出自徐志摩的手笔,那时(1928、1929年之际)“新月派”的那批朋友云集上海,几乎每星期都有一次饭局,每次两桌,经常参加的有胡适、徐志摩、余上沅、丁西林、叶公超、潘光旦、刘英士、罗隆基、闻一多、饶子离、张禹九、张滋闿、叶公超,这大约就是《新月》的基本阵营。“每次志摩一到,就弄得大家欢喜不置,他从不谈文学,谈的都是吃、穿、头发、玩……”,徐志摩爱神聊,上天下地聊。叶公超记得,1927年之后,徐志摩在光华大学外文系任教,他在上海暨南大学任教,见面的机会很多。有一次志摩竟和他聊了个通宵,“从轮盘赌的神秘说到人生的运命,买卖金子的亏赢:贩卖钢版皮口袋和头发网子人的面貌,说到这里窗外布谷的声音又使他想起印度种种的歌鸟,泰戈尔欢喜的花鸟,爱尔兰人叶慈给泰戈尔的一封信,与他只有两面因缘的曼殊斐儿,曼殊斐儿的眼睛,哈代说话的音调,每早光华道上的的鸟声,桌上那书皮的颜色,《新月》月刊的封面……”1923年10月13日的徐志摩日记中记着他和胡适的聊天,也是无所不谈,“谈书、谈诗、谈友情、谈爱、谈恋、谈人生、谈此谈彼:不觉夜之渐短”。
——节选自俺编辑的新书《从龚自珍到司徒雷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