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的校车,把孩子还给我们
9月11日,清远英德,一名3岁女童由于司机和老师的“遗忘”,闷死于校车内。校车“吃人”事件这绝非第一件,也并非唯一一件: 5月23日,河南邓州一名3岁幼儿闷死于校车内;6月17日,江西德兴一名5岁幼儿昏迷于校车内,抢救无效死亡;8月29日,河南鄢陵一名3岁男童也窒息于校车内……近几年来,全国至少发生了数十起类似事件,涉及湖北、安徽、广东、陕西、山东等多省。
很难想象这个年仅3岁的孩子,在这8个小时内经历怎样的痛苦与挣扎。有人质疑孩子为什么不求救,不使劲拍打窗户呼叫路人;有人质疑孩子为什不下车,故意躲在车内不让老师发现;但请记住,她只是一个3岁的孩子,一个连喝水都要别人提醒的孩子。如果她知道死神如此临近,如果她知道其中的危险性,如果她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拥抱自己的父母,她还会呆在车内不下车吗?但这些如果都不成立,因为她只是一个孩子,我们不能以一个成人的心态去要求一个3岁的孩子。
这次悲剧的发生说明了什么?校车“吃人”的事情为了屡屡发生?看新闻相关负责人已经被刑拘,但这于孩子的父母来说又有什么用呢?孩子的死已成为事实,即使父母再怎么用力呼喊,小淼霖也不可能再回答了。但凡老师和司机有一点点,哪怕一点点责任心,这个悲剧也不会发生。上下车清点一下人数很难吗?等学生下车后再检查一下是否有人遗漏很难吗?对待自己的工作、对待无知的孩子多一点细致和认真很难吗?
还有一点我很疑惑,即便司机没有发现孩子还滞留在车内,难道老师上课的时候就不清点人数吗?难道孩子一整天没来上课不应该打个电话问一下家长吗?难道只有高额的学费收入才是学校关心的唯一重点吗?采访中小淼霖的妈妈说自己中午的时候给老师打过电话,让老师提醒孩子喝水。老师当时满口答应了,但出了事情以后,那个满口答应的老师却说自己当天在家休息、并没有上班。这是多么恶劣的情况,家长们把孩子交给幼儿园、交给老师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情?而我们的老师又是怎么对待孩子的?
我们不需要迟到的道歉和忏悔,珍惜生命不要总是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