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个人在身边提醒杨佳,杨佳可能不至于去杀人
袭警案的偶然性和必然性
杨佳和人发生争执是必然的,这是由其人格决定的,但是杨佳杀人不是必然的,要是有个人在身边提醒他,他可能不至于去杀人。
撰稿·卞 宁(特派记者)
李玫瑾教授有个更出名的美誉叫“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她是一名警察,也是一名学者,更是一名母亲。曾介入马加爵案、黄勇案、杨新海案、邱兴华案等近年主要恶性案件犯罪心理分析的李玫瑾既像个警察,又不太像个警察,干练但不失温婉,她叫自己“带刺玫瑰”。
杨佳为何会突然杀人?杨佳和马加爵的情况类似么?是什么让“沉默的大多数”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心理问题?谁能挽救杨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李玫瑾详析杨佳的双面人生。
要是有个人在身边提醒他,他可能不至于去杀人
《新民周刊》:就现在公布的情况看,您对杨佳案的判断是什么?
李玫瑾:从我目前看到的情况分析,我认为杨佳有偏执人格问题,这表现在为小事纠缠不休、不体谅别人、自私。
杨佳有他的生理背景,也有成长背景,再加上现在生活状况不是太好,这三个原因都会导致他的人格问题。
杨佳的自尊中隐藏着危机,甚至是自卑,生活窘迫,没有体面的工作,敏感,暴躁。
《新民周刊》:什么是人格问题?
李玫瑾:犯罪心理问题和人的生理问题一样,人人都会出现心理问题,严重的心理障碍就是导致自杀或者杀人。
每个案件都不一样,大体上可分两大类。一类是和人格问题有关的。人格问题说简单点他就是一个人一贯的,所以他出这种问题看似偶然,但带有他人生当中一种必然的东西,这就叫人格上有障碍的问题。还有一类是心理问题。他完全是一个很好的人,很正常的人,他完全可以很好地生活。但是他在生活当中的某一个刺激面前,过不了这个坎,这就属于特殊刺激引发的犯罪问题。
像石家庄爆炸案主犯靳如超、湖南常德抢劫大案主犯张君、流窜4省作案的杨新海,这些人属于犯罪是必然的,他一定会犯罪。
但有些人不是这样的。
像马加爵(云南大学生寝室锤杀同学凶手)、邱兴华(陕西血洗道院凶手)、赵承熙(美国校园枪

《新民周刊》:就是说杨佳犯罪是必然的?
李玫瑾:分析杨佳,他的风格是一贯的自尊。民工如果在街上遇到被警察盘问这样的刺激,是不会有像他一样的反应的。所以杨佳有偏执的人格特点。有人偏执能正常生活,但是遇到一些刺激会有极端反应。
杨佳和人发生争执是必然的,这是由其人格决定的,但是杨佳杀人不是必然的,要是有个人在身边提醒他,他可能不至于去杀人。
做出犯罪行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
《新民周刊》:杨佳平时的表现挺正常的,是个挺乖的孩子,看不出来和大家有什么异常。
李玫瑾:杨佳本人一个明显问题是心理不太成熟。他有正常的一面,比如对母亲很在意,对律师很客气。但遗憾的是,他却做出了一个伤害母亲最深的举动,他去杀了人,等于也是丢掉了自己的性命——母亲失去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未来。无论杨佳为了什么“委屈”,他这样做,让他母亲饱受的心灵之苦恐怕是他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的。我不知现在他是否敢认真地想一想他母亲的感受,是否敢面对母亲说:儿子只为“委屈”,就不能再陪您了……
这就说明杨佳是一个缺乏思考的人,有认识障碍。等以后有人点拨,他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我相信他是会后悔的。
《新民周刊》:父母的婚姻破裂对杨佳有影响么?
李玫瑾:人格犯罪往往带有早年成长背景。偏执人格的形成与生长环境也有关,偏执人格不是一下子就形成的,需要10年左右时间。杨佳的偏执性格的形成更多的是后天原因,他在犯罪过程中对男人下手狠,这与他父母离异、和父亲关系疏远有关。
《新民周刊》:很多人认为,如果杨佳没有受到巨大的“冤屈”,他怎么会做出这样的行为。
李玫瑾:做出犯罪行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也不一定需要合理的理由,很多犯罪就是很愚蠢的。
不应该以犯罪去报复他人,这是对他人不公平。
《新民周刊》:马加爵为什么是心理障碍,不是人格障碍?
李玫瑾:心理障碍是心理发展的停滞,面对创伤用很长时间才能弥补。比如一个人失恋了,遭遇这样的失败肯定要痛苦,茶不思饭不香,三五天是正常的,以后还得正常工作、生活,还会有新女友,创伤愈合。但是心理障碍的人可能半年还走不出失恋的阴影,还会去找前女友的麻烦,不能摆脱这种失败。
马加爵则是心理问题,他是意识冲突的问题,属于情感性犯罪。
马加爵案当时的情况是,学校放假了,寝室里有一台二手电脑,他有了一个自由使用电脑的空间,于是可以做一些没人知道的事,比如浏览一些色情内容,这个也可以理解。但是这个事情被同学知道了,他无法面对别人对他的嘲讽,于是选择把知道事情的同学杀掉。
人格障碍多是生理问题、心理发展、人格出问题。生理好比一台电脑硬件,心理好比一台电脑的winXP,18岁以前受家庭、学校影响形成的。
心理问题多是认识、情绪情感、意识活动出障碍,简称知、情、意,受每天的活动影响。意识是在不断变化的,今天不舒服,明天换个人相处相处就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