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公布富士康员工坠楼死亡原因,有关部门责无旁贷
富士康,这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曾经是那样的“引人注目”,人们熟知它,不仅仅在于以“血汗工厂”著名,更因为这个工厂曾经发生过“13连跳”的“死亡记录”。为了防止跳楼悲剧的发生,富士康董事长郭台铭可谓费尽了心思,为了防止意外再次发生,富士康所有的公寓统统用铁栏杆围住,可谓用心良苦。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尽管郭台铭煞费苦心,可富士康员工还是“慷慨赴死”,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的警觉和注意。不错,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由于学识、修养、心胸等方面的原因,应对挫折的态度会因人而异,面对挫折,有的能坦然面对,而有的则钻“牛角尖”,最终因“想不开”而走上了轻生的道路。媒体曾经爆料说,一些具有高学历的人也曾经选择跳楼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的一生,但是,像富士康曾经创下“13连跳”的“死亡记录”恐怕并不多见。
当下社会语境里,一些外资企业无视员工的合法权益,视工人为“只会干活的机器”,员工没有基本的劳动尊严,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有的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更有甚者,对员工非打即骂,处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谁能承受这种“高强度运转”?要知道,人毕竟是人,不是只会干活的机器,如果长时间漠视员工合法权益,员工身心疲惫到极点,选择轻生可能就是他们的唯一选择,舍此,没有更好的出路。
成都富士康公司发生的这起员工坠楼事件,应尽快查明事实真相,究竟是感情受挫,还是不堪生活压力,抑或另有其他隐情?这些都是需要及时弄清楚的。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一来对死者家属有个交代,毕竟人命关天,不是小事情;二来对资方来讲也是一种澄清。眼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究竟死因为何?只有进行调查才能见分晓。如果这次坠楼事件与富士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有关部门就应该及时介入,属于资方的原因,资方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让员工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去”。
人是社会资源中最宝贵的资源,敬畏生命应成为社会常态。敬畏生命,不但是对生者而言,对于死者而言,就是要尊重他们的死亡生命权。人们有必要追问:为何这种“人间悲剧”在富士康公司屡屡上演?这难道不值得人们深思吗?人不能死而复生,一个人告别世界的痛苦滋味常人难以想象,如果不是到了一种绝望的地步,谁会拿着生命开玩笑?但愿这仅仅是一个个案,也希望富士康公司认真反思自己,多一些人性化措施,少些薄情寡义。如果把自己的财富建立在牺牲员工的基础之上,这样的财富品质实为人们所不齿。
尽快公布富士康员工坠楼死亡原因,有关部门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