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牺牲”不应扩大化
因公牺牲,在国人看来,其分量是相当沉重的,也是相当深刻的,更是十分有价值和意义的。因公牺牲,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对工伤的认定。工伤和因公牺牲是有密切关联的,但是二者又有着根本的区别。
因公牺牲不仅仅涉及到工伤认定后的补偿等问题,而且还进一步涉及到一系列荣誉问题,比如公牺牲者有可能被评定为烈士。由此看来,对于工伤的认定,要比较简单,而对因公牺牲的认定不仅必须有严格的标准,而且要经过严格地审批程序。这就是说公务应该是直接导致其死亡的关键。
朱继宏周六加班午休期间在厕所摔倒,抢救无效死亡,依照规定被定位工伤,甚至被中共江阳区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这都本无可非议。但是将其定位于“因公牺牲”,却引起了广泛争议,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在民众的传统概念里,“因公牺牲”是壮烈的,其影响力和影响面都比较大,而且是民众公认的,是民众口服心服的。
于此相比,朱继宏的“因公牺牲”就稍有逊色了。更何况又有黄舣镇政府工作人员反映,朱继红在上厕所之前有边工作边与女友网上聊天这些细节。这就使得质疑声更加强烈。
“百姓心里自有一杆秤”。一个边加班边与女友在网上聊天者,一个倒在厕所里的公务员却被定为“因公牺牲”,这与百姓心目中的那些为了民族的兴亡抛头颅洒热血,为了抗灾而献出自己生命的英雄们相比,怎能让百姓从心底里认同?怎能让百姓口服心服?
中国有句古话说“死者为大”。朱继宏的一生,特别是他的工作的确具有多个闪光点,值得人们尊敬、学习和纪念,但是他这么被领导一拔高,被定为“因功牺牲”,却招来了无端的是非,着实不该。谁之过?当然应该是领导。是领导的草率,是领导的政策水平低下,甚至可能是因为领导另有所图,或者是领导有难言之隐。
总之,朱继宏事件给人们和有关部门领导都提了个醒,“因公牺牲”这一荣誉标准绝不能降低,这不仅会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满,甚至反感,同时也是对死者的不尊重和不恭。
作者:李地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