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
在内蒙古高院呼格案再审合议庭送达再审判决书时,已经告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媒体根据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算出呼格家属至少可获104万元国家赔偿。
2014年10月17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夫妇与律师签订代理协议,正式启动申请呼格吉勒图案的国家赔偿,呼格吉勒图母亲尚爱云表示,申请国家赔偿,一切依据国家的相关条款,不会漫天要价。但如果是网上所说的140万或者104万,“肯定不会接受”。
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2014年12月25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该决定于2014年12月31日送达。
赔偿金包括:一、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 二、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 三、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以上各项合计205962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