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词(转)
我们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悼念陈宝瑛同志,对她的逝世寄托无尽的哀思和深切的缅怀!
宝瑛同志生于一九三八年农历九月二十日,祖籍陕西蓝田县人。一九五四年九月参加工作,一九八五年六月退休。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农历八月初三)晚八时因病医治无效与世长辞,享年七十三岁。
宝瑛同志于一九五四年至一九五五年在咸阳市大众剧团学员。一九五六年十二月调入咸阳市贸易公司工作。贸易公司与百货公司合并,她转入百货公司中山街清仓商品销售门市部工作。一九五八年咸阳市服务局成立,她调入市饮食服务公司下属的国营北大街照相馆、咸阳市服务楼照相馆、南阳街旅社等单位,一直从事会计工作到退休。
宝瑛同志在长达三十一年的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公私分明,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她团结同志,关心朋友,对人热情随和,乐于助人,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一九八五年,宝瑛同志退休后,她依然热情不减,每天读书看报,关心国家大事。她还经常关心家属院的环境卫生,尽其所能帮助院内的左邻右舍。协助丈夫办好单位的事情,鼓励女儿做好本职工作,用宽容的胸怀、伟大的母爱组建了一个和谐的家。宝瑛同志不愧是一位贤妻良母,她生活俭约,勤劳持家,甘为家庭、为丈夫、为女儿全心奉献,其任劳任怨为人所称道。
宝瑛同志不幸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尊敬的好同志,使亲友失去了一位好亲人,使子女失去了一位好母亲。我们不仅要化悲痛为力量,更重要的是要继承她热爱社会、热爱事业、热爱同志、热爱家庭、忠于丈夫、关爱儿女的优秀品德。和衷共济,团结奋进,以此来告慰她的在天之灵。
斯人已逝,音容宛在,您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宝瑛同志,安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