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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张克勤 ]创建于2011年04月04日

父母是革命伴侣

发布时间:2011-04-04 12:46:52      发布人: 张克勤
 

父母是革命伴侣

    我父亲和母亲的婚姻,总共算下来是共同生活了17个年头。19671月,父亲因受“文化大革命”的迫害过早地离开了母亲。他们没有花前月下,没有唧唧我我。维系他们的是革命的爱情和神圣的使命。

我母亲出生在内蒙古,她家除父母亲外,有五男二女七个兄弟姐妹。我的大舅从小得伤寒去世了。家里在供二舅一直上学外,母亲只上了几年小学,就帮助父母看管弟妹做家务了。

我姥爷是厨师,会做燕翅席,一直给大户人家作饭,家境还不错。在母亲十几岁的时候,家里搬到乌盟的丰镇居住。托人介绍,认识了在当地干铁路报话员的父亲。双方订婚后,父亲就随共产党游击队走了,之后因地下工作需要往返于北平南口到内蒙绥远(呼和浩特)之间,经常在姥姥家落脚。北平解放前二年,父亲音讯全无(因父亲为北平和平解放辛勤工作着),直到解放了,父亲才通知让母亲去北京结婚。

母亲是19499月来到北京的,组织上为照顾父亲和工作需要,将母亲分配到北京小学当保育员。当时北京小学的学生都是中央和北京市领导同志的孩子,在当时解放初,社会秩序还极不安定的时期,孩子们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母亲在与父亲团聚后没有办婚礼(刚解放百废待兴,父亲工作太忙了)就去报到了,北京小学领导称,国庆节前事情太多了,你刚来北京,先去玩玩转转,十一过后再来上班吧!就这样,母亲的工龄算到了1949103日,若干年后,中央有规定:凡在1949年国庆节前参加工作的算离休干部,之后参加工作的工龄算退休干部。为此,我母亲付出了精神和物质双方面沉重的代价。

当时的北京小学设在一座大庙里,一百多个孩子全部住校,晚上,就一、二个保育员值班,把初离家门的二十岁的母亲吓的够呛。就这样,干了二年多,在大儿子(我哥)一岁多,母亲又怀孕上我之后,才被调入北京市公安局,和父亲并肩战斗了(这就是我的命运,我是从娘胎里就随母亲“调进”公安局了,而真正办调入手续是25年之后的事了)

那个年代,公安局按部队待遇,实行供给制,对公安系统的领导们还是很照顾的,家属或女民警生孩子,由公家出资给找保姆。而母亲他们找的保姆不会带孩子,他们工作又忙,俗称:三个单元一拐弯(就是工作分为上午、下午、晚上三个单元加上晚10点到12点叫一拐弯儿),每月才能休息一天。无奈只好将我哥送到当时在南口铁路工作的爷爷家扶养。

母亲没有多少文化,但人很聪明,学习技术很快就能掌握。人又能干,加班加点儿地与男同志一样工作,经常受到领导的表扬。据母亲回忆,当时他们单位在东交民巷,没有自己的家,男女都分别住在集体宿舍。但是,年轻的共和国卫士们仍然能即抓革命又促生产,七年间,生了我们四个孩子(当时鼓励妇女多生产,叫做“革命母亲”)。每个孩子都是在一周岁左右就被送到南口的爷爷奶奶家了。

直至哥哥该上小学了,奶奶又得了严重的肺病,不得已,父母亲将我们和爷爷奶奶一起搬进城,在北京西城棉花胡同安了家。父母这才有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家庭。即使这样,我们仍不能每周与父母见面(他们节假日保卫任务更加繁忙),赶上终于有一天,能和父母相聚,是我们几个孩子最高兴的时候,因为父母可以带我们上公园拍照了。

直到我父亲去世若干年后,我还在想,不管怎么说,父母在“文化大革命”前,在革命的大熔炉里,毕竟一起共同生活、战斗了十七年。他们是名副其实的革命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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