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我们明白,什么叫热爱
在庄子故里———安徽省蒙城县,一提起仲大光,许多人都会由衷地表示敬重,敬重他诚恳踏实、虚怀若谷的为人,敬重他一丝不苟、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敬重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可贵精神,敬重他多次在危险时刻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而自己却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勇气。
仲大光198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多次立功受奖。他把公正执法、爱岗敬业、服务百姓、廉洁奉献看作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从不懈怠,从不抱怨,几十年如一日。
2008年7月22日,仲大光在执行押送枪支的特殊任务返回途中,遇到无法抗拒的意外交通事故,不幸牺牲。2009年4月,阜阳市公安局为其追记个人三等功。
零发案的背后
仲大光在牺牲前分管全县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炸物品共7年多的时间里,蒙城县未发生一起涉枪、涉爆的恶性案件,未发生一起枪支弹药、民用爆炸器械被盗抢安全事故。
2001年3月,仲大光由刑警大队调任治安科副科长兼专职枪械员,分管全县的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众所周知,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具有较强的危险性和杀伤力,如果因管理不善或管理不到位而流失到社会上被犯罪分子利用,将会给党、社会和国家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仲大光深知责任重大,在任何场合,从未喝过一滴酒,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用百分之百的付出换来万无一失的安全。他把自己看成是治安管理战线上的一名新兵,把满腔热情和全部精力投入工作中,通过努力学习很快全面掌握了治安管理业务知识,尤其是熟练掌握了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中,他牢固树立终身学习思想,边干边学,使自己很快成为一名治安管理方面的行家里手,并使全县的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蒙城县有4家涉爆企业,每年约使用工业炸药420吨、工业雷管46万枚、工业导火索100万米。如何保证爆破器材不流失、不被盗抢,是仲大光极为关注的问题。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仲大光认为要解决该问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严格管理,真正做到严格执法,教育涉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使用、出入库、现场发放、退库、药库的守护等各个环节上的岗位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涉爆人员身上,建立健全民爆器材流向的各种台账,查找安全隐患,堵塞漏洞。为抓好这些工作,他经常深入涉爆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每到一个涉爆单位,他都认真核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每斤炸药、每枚雷管的流向、核对账本和民爆物品是否吻合等情况。为防止民用爆炸物品被盗抢、确保药库安全,他经常在夜间突击检查库房的值班看护情况,发现脱岗、离岗、睡岗情况的,给予重罚和批评教育,现场监督整改,确保安全无事故。
烟花爆竹是一种特殊商品,是民用爆炸物品的一个种类。2001年以来,仲大光一直被蒙城县人民政府任命为县烟花爆竹稽查大队长。每年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旺季,也是恶性事故多发时期。为给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仲大光直到牺牲前已经连续7年春节放弃节假休息,放弃与亲人团聚的机会,甚至连老母亲过大寿也无法到场。据统计,仅在2008年,他就带领同事查处9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收缴烟花爆竹1100余件,共计1200余万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