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不含糊
在涉爆涉枪管理中,仲大光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发现隐患总是设法迅速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则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请示。
淮北矿务集团许町煤矿坐落在蒙城县境内,而矿上民用爆炸物品由淮北市淮海分局管理,管辖权不明确,违反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属地管理原则。为此,仲大光从职责使命和确保安全的高度出发,大胆向上级反映问题。仲大光反映的问题很快得到上级公安机关业务部门高度重视,明确了由蒙城县公安局对许町煤矿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行使管辖权,由此堵塞了地方公安机关对许町煤矿民爆物品脱管的漏洞。
2008年4月份,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收缴192公斤铵梯炸药,一直存放在本局内,是一重大安全隐患。为排除此隐患,亳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请蒙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派员协助销毁。接到指令后,仲大光迅速驱车前往利辛县公安局,到达后发现该局收缴的192公斤炸药存放在局院内仓库,炸药大部分软化。为彻底消除这一重大安全隐患,仲大光认真研究后制定出周密的引爆方案。在选好引爆场地后,仲大光让其他同志负责外围警卫,自己与一名爆破员搬运炸药,自己冒着生命危险负责点火引爆,先后分6次引爆了192公斤炸药,为利辛县公安局成功排除了重大安全隐患,获得亳州市公安局和利辛县公安局的一致好评。
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贯穿于仲大光工作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