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亡少年父母起诉批评者索赔
杨彦华始终认为,如果不是杨俊奇的批评行为,儿子杨悦绝对不会死。“当天上午儿子被批评后,就没有再回家。”他告诉新京报记者。
“当天”,指的是2016年8月27日。根据民权县法院一审判决书,14岁的杨悦在翻越村民杨和义家的过程中,被杨俊奇及其他村民发现,遭到批评教育。
次日上午,杨悦被发现在村里的水井中溺亡。杨悦的母亲鹿正英报警称儿子疑似被害。经民权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及调查取证,杨悦为生前入水致溺水死亡,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
据媒体报道,目睹批评过程的几位村民都作证表示,在发现杨悦跳院墙并对其批评教育的过程中,杨俊奇没有辱骂他,更没有肢体接触。但杨悦的父母坚持认为,杨俊奇应该对孩子的死亡负责。
杨彦华、鹿正英诉称,杨俊奇发现杨悦在他人废弃的空院后,组织多人对其采取言语恐吓等多种方式,“围堵近半个小时。”认为杨俊奇的行为造成杨悦死亡,应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10万元。
杨俊奇则表示,自己并未组织任何人对杨悦进行威胁,杨悦死亡与自己行为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