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的宪法之父张君劢
“科玄论战”其实只是张君劢生涯中的一个插曲,如果说这对他有什么意义,充其量不过是把他的政治主张的思想基础予以宣示而已。他的志向是要使中国成为一个民主宪政国家。他要为中国制定出最好的宪法,然后在政治实践中去检证。
张君劢为中国制定宪法的经历从他1922年回国之初就开始了。自袁世凯败亡以后,中国军阀以抢夺中央政权为中心而使全国陷入混战的局面。当时国内知识阶层有鉴于这种危局,不少人主张通过变更国体,通过联省自治实行联邦制来挽救时局。在这个背景下,1922年5月7日,八团体国是会议在上海总商会开幕。张君劢作为小有名气的宪法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应邀出席,并受国是会议的“国宪草议委员会”的委托,草拟成《国是会议宪法草案》两份,其中甲案代表张君劢本人的意见。在这个宪法草案中,张君劢实际上主张在中国实行结合单一制和联邦制的政治体制。这是因为若照搬美国的联邦制,则恰好为当时占地为王的军阀割据所用;若是实行单一制,则当时的乱局恰由以中央政权为依托的军阀坚持“武力统一”所造成。因此,综合中国的国情,他实际上主张在中国实行单一制,但以清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范围为前提,而整个宪政框架都以维护人民的自由权利为指归。
这次制宪是张君劢作为宪法专家在中国宪政史上初试莺啼。很显然,这部宪法虽然比较好地反映了张君劢的政治主张,但无法得到军阀们的尊重。张君劢一直试图以尊重国情为基础,以不从根本上违背他的宪政原则为前提而执行妥协路线。此后,他作为宪法专家不停地卷入当时中国宪法问题的争议中。[4]
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需要在这一主要敌人面前空前团结起来,国民党再坚持一党专政已举步维艰,张君劢的制宪才华在这时得到了全面体现。出于抗日大计,国民政府不得不成立国民参政会,1939年9月,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四次会议召开,结果会议颠覆了蒋介石的预想,演变成一场要求结束党治、实施宪政的会议。随后,宪政运动如火如荼地进行。虽然国民党万般阻挠,但随着美国卷入太平洋战争,中国的抗日局势的发展,中国政局也日渐发生变化。在抗日战争结束之时,在国内和美国的压力下,蒋介石政府不得不勉强于1946年1月10日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此即旧政协。在国内和国际都要求民主、实现宪政的压力下,国民党政府抛出尘封多年的“五五宪草”供代表们审议,结果张君劢提出了以五权宪法之名行英美宪政之实的宪法方案。张君劢批评“五五宪草”的国民大会制度是间接民权,不是直接民权。他主张直接起用公民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大权利代替国大;以立法院为最高立法机关;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对立法院负责,而不对总统负责;限制总统权力,使之成为虚位元首。这一议案矛头明显对着独裁无胆、民主无量的蒋介石,没想到国民政府负责宪法草案讨论的孙科,出于自己的政治私利竟然支持了张版提案,而由于蒋介石本人也一时疏忽,竟然成案!
蒋介石不能容忍这个旨在限制自己的宪法,他选择食言而肥,但在这样做的同时,也把自己独裁的嘴脸卖给了全国人民,在道义上他失去了合法性的依据。最后,虽然蒋介石违背了旧政协决议,修改了张版宪法,多数民主党派拒绝参加国民政府,修改后的宪法也被视为“伪宪法”,但为了欺诓人民,显示国民政府“多党民主”的形式,为了拉拢张君劢的国社党,蒋介石集团做了一定形式的妥协。
实际上,从学术的立场看,这个修订过的“宪法”在民国政治体制中形成了半总统制半内阁制的形式,在根本原则上并没有违背张君劢的宪政宗旨,该“宪法”的主体结构一直延续到蒋介石败退台湾一隅之后。 在这个意义上,张君劢是不折不扣的“中华民国宪法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