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战前电报分析北洋海军的弹药供应
由战前电报分析北洋海军的弹药供应
同时,我们也可以换个角度来探讨下,北洋海军在战前的弹药储备是否充足,或者是否是因为丁汝昌消极等待导致海战中弹药不足。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来看下北洋舰队后路的弹药供应是怎么样一个情况。北洋海军的炮弹供应,在北洋海军成立之初,就在《北洋海军章程》上做了如下规定:
旅顺军械局总理全军枪炮药弹一切军火事宜,稽查考核各船收发存储,由北洋大臣遴委文武大员管理。
天津军械局为水陆各军军火收发总汇之区,由北洋大臣遴委文武大员管理。
同时《章程》上还写到:
天津机器制造东、南两局专造北洋水陆各营枪炮应用火药、子弹及水雷、铜帽、门火等件,现复添做新式长炮钢弹、栗色火药、哈乞开斯炮子,由北洋大臣遴委文武大员管理。
由此我们不难得知,北洋海军所需弹药主要由天津机器局东局生产,然后再由天津军械局统一调拨。同时国内无法生产的弹药,则由军械局负责向国外订购。而北洋海军领取之弹药,除配补各舰外,其余均存在旅顺基地的弹药库中,需要时再由军械委员开单提取。而在旅顺,作为北洋舰队主要的弹药存放基地,修建有南子弹库,主要存放弹头,另有储存发射药和炸药的东、西库。
威海并不大量储备弹药。平时北洋海军仅在舰上储备少量炮弹,用于日常练习和会操之用。但是事实上北洋海军就曾经面临过炮弹供应不足的情况。1889年秋季北洋海军在大连湾会操时,因为各舰炮弹缺乏,不得不“各船通融挪用”,[22]才使得会操顺利进行。由此可知,舰上平时所储备炮弹数量并不多,主要还是存放在旅顺基地,需要时再领。
战争爆发之前,随着局势的日益紧张,北洋海军在威海基地开始备战,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加紧补充弹药:
六月初一日(7月3日),丁汝昌函告旅顺水陆营务处道员龚照玙,要求将“定远”、“镇远”两舰305毫米炮用开花弹(爆破弹)150枚、150毫米炮用四倍长开花弹100枚交“经远”舰带至威海应用,另将“致远”、“靖远”两舰“未曾分装之军火”交“来远”运往威海。[23]
随后丁汝昌又发函要求将存放在旅顺的“超勇”、“扬威”两舰十寸口径炮所用轻装大粒药29出及现有“平远”舰260毫米口径炮所用药桶若干一并交“经远”带到威海。[24]
这两份函件中丁汝昌所请各项弹药,虽无明确记录说明是否运到,但是丁汝昌在其后并未就此向龚照玙催要,而且此次丁汝昌是根据自己所了解的旅顺库存请领,应当没有什么问题,在其后不久当已经到位。同时从上文我们不难看出,丁汝昌对于北洋海军的弹药储备情况相当的了解,这间接的证明了他对北洋海军后勤是非常重视的。
在六月十三日(7月15日),丁汝昌再度函告龚照玙,要求将“各船不足药弹除未经购置不计外,就现有未经运到,择其急需各宗,饬陈游击开具清摺,请饬其检照检齐,交定远带威,其余因(刘公)岛上无处存放,请暂存旅,候用再取”。[25]
此次与上两次不同,丁汝昌并不是按照存放情况来提取物资,而是按照各舰弹药不足的实际情况“开具清折”来申请补给。不过丁汝昌也考虑了龚照玙的难处,所以注明将需要另行购置的排除在外。
虽然如此,旅顺现有物资储备还是不能满足丁汝昌的急需。在六月十九日(7月21日),丁汝昌复龚照玙函中提到,定远已经返回,带回的龚照玙“现在无存请津赶运军火一摺”。[26]
这两份信函并无收录明细清单,因此我们并不知道丁汝昌所请的北洋各舰所缺弹药究竟是哪些,也无从得知还有哪些是旅顺所不能提供的。但是由前文可知,丁汝昌这次请领的不过是“各舰不足弹药”已经购置的“择其急需各宗”而已,对于丁汝昌所提的要求数量应该并不算多的弹药,旅顺都表示不能满足需要。可见旅顺所储备的弹药并不十分充足。而我们也由此可以知道,到此时为止,北洋舰队用于备战的弹药尚不充足,不能满足作战之需。
对此,丁汝昌也无可奈何,只能答复“至函请津局续运之件,一经由津起程,务祈先赠电音,以便预筹闲舰,届时取运,倘蒙知照,得以由津径运来威,则更为简速”。[27]
同日,“利运”号运输船自天津运军火抵威海,其中注归海军一批。[28]但是根据丁汝昌和盛宣怀的往来电文我们可以知道,六月十七日(7月19日),丁汝昌在致盛宣怀的电报中就提到“侯‘利运’到,赶装水雷等件”,[29]在六月十九日(7月21日)丁汝昌给盛宣怀的电文中又写到“刻‘利运’到,函件收悉”,“‘利运’本拟充装雷械随守大同”。[30]由此看来,此批运送的物资在六月十七日(7月19日)就已经确定,主要是水雷等件,应当不包括旅顺所短缺的那部分物资。
由于军情紧急,丁汝昌对于舰队短缺的物资非常关注,一再向有关方面发函催促。在回复龚照玙的第二天,丁汝昌就给盛宣怀、张士衍致函,里面提到:“五十七密里快炮应需方块大粒药,除前到两千磅外,尚短四千磅,洵现时孔迫之需。津中既能自制,谅易照给,迅运来威。”[31]
次日,丁汝昌在给龚照玙的函中再次提到:“五十七密快炮仍需方块大粒药四千磅应用,伏希电催楚宝(张士衍)遄寄” [32]
我们并不知道丁汝昌催要的这些物资是否是北洋各舰所缺的弹药其中之一,但是从这里我们可以明确一点,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续发函催要,可见丁汝昌的急迫心情,也可以看到丁汝昌对于弹药补给的重视性,那么所谓炮弹不足“责任无疑在丁汝昌,与后路的弹药供应无关”这一说法也自然不攻自破。
在8月1日和8月7日,“利运”分别由天津运来军火若干,其中包括扬威等补领的军火、克虏伯150毫米、阿式六英寸炮炮弹、引信等一批。[33]
由于并无“现在无存请津赶运军火一摺”的明细,也没有这两日运到物资的具体清单,因此我们从这里无法得知这是否就是六月十三日丁汝昌致函龚照玙时所要求的弹药,或者说是丁汝昌所要求的全部的弹药。
而另一份资料可以给提供一些线索。在黄海大东沟海战后,总理衙门曾奉旨调查天津机器局弹药供应情况。11月1日,李鸿章奉旨上报天津军械局存发枪炮弹药清册。据此清册统计,是年3月至10月,军械局共向北洋海军补给305毫米口径炮弹342枚、210毫米口径炮弹840枚、150毫米口径炮弹927枚、6英寸口径炮弹370枚,11英寸前膛炮炮弹12枚、120毫米速射炮炮弹1600枚。[34]
据此统计,再减去10月补给的305毫米炮弹160枚、210毫米炮弹100枚、150毫米炮弹100枚、6英寸炮弹若干枚,还有9月12日未能及时交付“致远”、“靖远”、“来远”三舰的那批弹药,其余当为战前北洋海军得到补给的炮弹。而此时库存的炮弹除210毫米炮弹和150毫米炮弹均以告竭。由这份资料我们不难发现,北洋海军战前得到的补充,除210毫米炮弹、150毫米炮弹和120毫米速射炮炮弹较为充足外,其他数量都严重不足。这也与当时的情况符合,210毫米和150毫米克虏伯火炮当时不仅装备了北洋海军,各炮台要塞也大量装备,所以炮弹储备数量较多。
而汉纳根在战前的一封信则提到:我的注意力,集中在弹药问题上。我发现我们的灾难在于,两艘铁甲舰的8门30.5厘米炮只有3发长倍径榴弹和64发短倍径的、粗糙的榴弹。福州制造的铁甲舰“平远”的26厘米火炮根本没有榴弹,而巡洋舰“超勇”和“扬威”的26吨炮则没有发射药的储存。与此相反,3艘铁甲舰的火炮有着充足的穿甲弹,但是鉴于日本没有铁甲舰,这些炮弹差不多是没用的。同样,其他舰只所获得的弹药是不足的,但是在威海卫的弹药库里,却有足够供装甲巡洋舰使用的弹药。[35]
这封信反映的情况和上述统计基本符合,显然是真实的。那么结合前文我们不难发现,北洋海军的炮弹供应存在很大问题。
其中作为北洋海军主力的定远、镇远两舰,305毫米开花弹原有67枚,3月到10月共下拨342枚,扣除战后下拨的160枚,只有182枚,而其中可以查证是海战前下拨的仅有150枚,其余32枚可能是汉纳根写信前下拨,已经包含在信中所提的67枚,也可能是海战后下拨,那么此时北洋海军仅有305毫米开花弹217枚,平均每门主炮只有炮弹27枚,即使将那32枚算入,也只有249枚,平均每门主炮仅有开花弹31枚。其余都是实战中用处不大的实心弹。
而平远所用的260毫米火炮不仅开花弹全无,实心弹也只有15发能用。超勇和扬威也仅有十寸口径炮所用轻装大粒药29出。
这显然严重制约了北洋海军战斗力的发挥,再考虑其他火炮药包和引信的短缺,不能想象北洋海军当时的窘迫。
耐人寻味的是,面对海战后参战的洋员和军内外的外籍人士的批评,主管北洋舰队后勤工作的盛宣怀面对着巨大的压力,于是一方面他致电丁汝昌宣称:“海军子药,兄向不电弟,故弟全不知。”[36]盛宣怀试图以自己不知道来推脱,但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丁汝昌虽然一直是和龚照玙联系,没有直接给盛宣怀去电报,但是炮弹运输仍需盛宣怀来协调船只运输。
而在八月二十六日(9月25日)盛宣怀致电丁汝昌时说“闻此次海战缺乏开花弹,卅半生脱、廿六生脱、廿一生脱大炮,需添开花弹各若干出?乞速电示赶办。”[37]从此处看,弹药缺少情况确实存在,而不是有弹药丁汝昌没有去催要。否则盛宣怀完全可以不需要用“赶办”二字,更可以将责任直接推给丁汝昌,而不是说不知道了。
同时天津军械局提供的这数量有限的炮弹质量也不容乐观。由于技术力量薄弱,天津军械局所产的炮弹较进口之炮弹威力为弱,以“定远”所用的305毫末炮弹为例,305毫米炮所用之标准开花弹弹径比是五倍[38],而天津产的只有二倍八口径,要短的多。炮弹小了,不仅炮弹的重量比正常的炮弹轻,装药也要少,相应的,威力也要小的多。
天津军械局所产的炮弹其他质量问题也很多。1891年3月,丁汝昌因为定、镇两舰所领的305毫米炮弹铜箍太大,不能合用而致函刘含芳,要求“代为刮削”。[39]5月,“超勇”、“扬威”所领的“三十七毫里哈乞开士开花子各一千颗,子膛内均未装药”。[40] 6月,“致远”所领用的“六寸径炮用铜管轧火二百支,当经该船试放两支,据称口径太小,且放时窜火”,只能全部退回。[41]
这些问题在甲午战争时依然存在,“定远”枪炮大副沈寿堃在海战后就指出:“中国所制之弹,有大小不合炮膛者;有铁质不佳,弹面皆孔,难保其未出口不先炸者。即引信拉火,亦多有不过引者。临阵之时,一遇此等军火,则为害实非浅鲜”。[42]“来远”帮带大副张哲溁也说:“所领子药,多不合适,亦不切备”,黄海海战即“有因子不合膛而临时减药者。”[43]所以“定远”枪炮二副高承锡认为:“枪炮子药乃军务极要之件,制造之时须较以规矩,求其性力,认真试妥,然后取用,方无妨害。”若“不论合膛与否、炸力大小、能否及远,塞责成工,不但战时用之有害,即平时用之也受害不浅”。[44]此外,弹药存放时间过长也会有所损坏,“镇远”枪炮大副曹嘉祥等军官即针对这一问题提出:“每届三年,各船上所存军火必须勘验,如有损坏,当即更换”。
弹药存在如此之多的质量问题,势必导致原本数量就有限的弹药在实际使用中更加紧张,还会严重影响火力的正常发挥。
在海战中,我们也不难看到炮弹质量对海战的影响。“来远”、“致远”、“广甲”三艘巡洋舰合击正常排水量仅有622吨的炮舰“赤城”,“赤城”共中大中口径炮弹30发,而“比睿”和“西京丸”等舰也多次被北洋海军的305毫米炮弹击中,但是都始终未能对其造成致命打击,炮弹质量所造成的影响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