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婚姻
林语堂婚前曾有两位恋人。初恋情人赖柏英,最爱的人是泉州女子陈锦端,最终和廖翠凤结婚。廖翠凤是鼓浪屿的首富廖家的二小姐,而当二人拟订终身时,廖翠凤的母亲却有异议,说:“和乐(林语堂的本名)是牧师的儿子,家里很穷。”廖翠凤却坚决果断地说:“贫穷算不了什么。”就是这句话一锤定音,成就了林语堂与她的婚姻。
1919年1月9日林语堂与廖翠凤结婚。结婚后,他征得廖翠凤的同意,将结婚证书烧掉了,他说“结婚证书只有离婚才用得上”。烧掉结婚证书,表示了他们永远相爱、白头偕老的决心。
经济困难时,廖翠凤只得变卖首饰以维持生活。终其一生,林语堂在操守上也是绝对纯洁的。美色当前,欣赏一番,幽他一默,亦不讳其所好,惟不及乱耳。林语堂于逝世香港后,灵柩运回台北,埋葬于阳明山麓林家庭院后园,廖翠凤仍与他终日厮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