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坟墓、架锅焚尸,非缺德者不能为。
今天《大江网》一篇题为《南昌被指强拆学者坟墓现场火化死者遗骨》的文章报道,南昌市湾里区招贤镇因发展需要,需迁移江西已故学者王修寀(念cai,三声)及其家人、好友的四座墓,王修寀小女儿在没有看到任何正式公文的情况下,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而按照约定时间前来办理拆迁事宜时,发现四座坟墓均已被提前强拆。而最令王迪薇无法忍受的,是他们把棺葬的尸骨现场搭灶支锅火化处理。按照村民的说法就是:29日拆坟时,拆坟的人在现场搭了一口土灶,支了一口锅,用柴油火化了此前土葬的两具尸骨。
现在的一些地方政府真有能耐啊,强拆别人的合法房产,都逼迫多人自焚、上吊了,可惨剧还在这块神奇的国土上不断上演。去年5月1日起,国家立法将“行政强拆”规范为“司法强拆”,可刚刚10天时间,就又出现了两起因强拆而导致的自焚事件,一件是湖南省株洲市横石村村民汪家正在自家房顶自焚,另一件是兴化53岁男子张桂华因不满法院对其租用10多年的浴室进行强制拆除,将汽油浇到身上后点火自焚。
可以说,每一件自焚事件都令国民揪心,每一起自焚事件都拷问着地方政府的道德良心。不是被逼无奈,不是欺人太甚,谁愿意拿生命开玩笑?
可就在“强拆”每天仍在发生,“司法强拆”成一纸空文,并导致民怨沸腾的当今,一些地方政府又开始把目光瞄准到埋葬故人的墓地,甚至在“强拆”的名义下,公开掘人坟墓,侮辱尸骨。
就本案而言,招贤镇因经济发展要求,需要搬迁这些坟墓,当事人本也可以理解。但要求墓主迁坟,连个正式的公文都没有,就完全说不过去了。而招贤镇在限定期限之前,就背着墓主提前“强拆”坟墓,不但毫无契约精神,无视法制精神,暴露出来的就只能是野蛮了。特别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强拆人员把棺葬的尸骨现场搭灶支锅火化处理,则有羞辱尸骨之嫌,甚至完全有悖人性。
中国作为礼仪之邦,治理国家长期以来都是以孝道为先,人们对先人的敬仰,很多时候就体现在墓葬、祭扫等细节中。几千年来,人们均视祖坟为神圣不可侵犯,“挖祖坟”被视为对他人最大的不敬,或者说是最严重的羞辱,因此自古就有“掘人祖坟,不共戴天”之说。而随意掘人坟墓,也被视为有损阴德的事,为社会所不齿。
毫无疑问,强拆坟墓、架锅焚尸,非缺德者不能为。
而更加挑战人们心理底线的是,做出如此令人不齿行为的主角,竟是一级政府。我不知道南昌市湾里区招贤镇的领导们,你们是否知道“八荣八耻”,是否学习过“以德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