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生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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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生彬生平(谭生彬子女提供)

发布时间:2011-09-20 19:05:01      发布人: 清风阳光
 

 谭生彬生平

19121980

谭生彬,字志博。1912518出生,陕西省延长县安沟乡阿青村人。

1926年上半年在延长县第一高级小学读书时参加革命。19274月在该校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1928年冬至19306月任延长特区团委书记、党委委员。

19325月,组织发动和直接领导了延长县数万农民包围县城的抗粮抗款斗争,遭到国民党反动派通缉。

19332,参加刘志丹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第26军,任红2团骑兵连1班战士。

是年5月下旬,红26军南下终南山失败,部队被打散。突出重围后,千里讨饭回到陕北,重新接上党组织关系,继续坚持开展党的工作。19355月,刘志丹、高岗率红26军、红27军解放延长后,任延长县革命委员会主席、苏维埃政府主席。1936年初,组织发动全县军民大力支援东征,成绩显著,受到毛主席亲切接见和鼓励。19366月至12月,领导延长县军民与国民党反动军队和地主还乡团进行了七个月残酷的游击战争。

谭生彬同志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带领延长县广大军民,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坚决斗争。他为创建、保卫、巩固和发展延长红色政权,捍卫陕甘边这块中国革命的最后根据地,做出了重大贡献。

193710月延长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谭生彬同志任第一任县长。194010月调往延安,任陕甘宁边区粮食局局长。19411月至194212月任陕甘宁边区抗战动员委员会副主任。194212月入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44月至10月任延安大学行政系副主任。194411月至19458月任陕甘宁边区延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副专员。

19454月至6月,当选为中共“七大”代表,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谭生彬同志在抗日战争时期,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放手发动群众,扩大我党影响,与国民党顽固派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他卓有成效的在延属分区实施了党的独立自主的治国安民政策,有力的推进了分区的政权建设和经济发展。他为建设和保卫陕甘宁边区这块中共中央所在地、中国人民解放斗争的总后方,做出了很大贡献。

19459月至19492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党委委员、政治部组织部部长。19492月至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党委委员、政治部组织部部长。194910月至1950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政治部代主任、党委书记兼组织部长。一九四七年我军主动撤离延安,他奉命组织指挥西北军区直属机关干部和家属撤退,在敌人的围追堵截中,他沉着镇定,克服千难万险,不丢一人一马,胜利完成了战略转移任务。

谭生彬同志在解放战争时期,在西北军区贺龙区司令员和习仲勋政治委员的领导下,后又在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彭德怀司令员和习仲勋政治委员的领导下,忠实地执行了党的干部政策。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他为搞好野战军与军区合并后的干部团结,更是相忍为党、舍私奉公。他平易近人、真诚待人、名利让人的工作作风,给接触过他的军队干部留下了难忘的记忆。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织建设和赢得西北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显著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他再次奉命由军队转入地方。

19503月至195412月出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在此期间,195047,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27次政务会议通过,周总理签署命令,任命他为西北军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秘书长;19531126,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195次政务会议通过,周总理签署命令,任命他为西北行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秘书长;1953129,经中央人民政府第29次会议通过,毛主席签署命令,任命他为西北行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19549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宣布第一届国务院机构组建,谭生彬同志光荣的成为新中国开国第一届国务院组建成员之一。1955217,第一届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第0507号国务院任命书,任命谭生彬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第二监察司司长;1955718,周总理签署第3085号国务院任命书,任命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部长助理(副部级)。

谭生彬同志为新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满腔热情地忘我工作,长期从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人民监察工作。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纪律检查和人民监察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忠于职守,不徇私情。他为建立和健全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国家的人民监察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做出了积极贡献。

1958年,谭生彬同志主动向中央请缨到边远贫困省区工作。19584月至19631月,任中共青海省委书记处书记。他不顾身患严重的心脏病,经常深入高寒牧区,访贫问苦,调查研究,为早日改变青海省的落后面貌呕心沥血,做了大量工作。

196210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后,他因所谓“习、贾、刘”反党集团案和所谓“刘志丹反党小说”案,遭到政治迫害。时任西北局主要负责同志,私自篡改中央《对青海省委领导干部配备问题的批复》,把中央同意将“谭生彬同志送中央党校学习”,改为“撤销谭生彬省委书记处书记、常委职务,送中央党校学习”。从此,谭生彬同志一直着这个“处分”,长期被降职使用,达18年之久,直至去世。 

19631月,谭生彬同志被送到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其间,由党校组织,在河南省新乡专区七里营公社参加了七个月的四清。196510月,下放化学工业部锦西化工厂任副厂长。

谭生彬同志是一位识大体、顾大局的优秀党员。他在被错误撤销青海省委书记处书记职务,调到锦西化工厂任副厂长后,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处处以党的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恩怨,兢兢业业,努力工作,表现了一个老共产党员的高度党性原则。他在“文化大革命”中再次遭到残酷迫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家属也受到株连。

19717月,谭生彬同志给毛主席写信,反映有关问题,恳请恢复工作。毛主席作了亲笔批示。之后,调任石化部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6年“四.五”运动期间,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保护了本单位的干部和群众,又一次遭受到“四人帮”势力的政治迫害。1978年任化工部科技局顾问。

19792月,经中共中央提名,谭生彬同志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他把在接近自己人生古稀之年之时重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队伍,看作是党和国家对自己的最大信任。他不顾身患多种严重疾病的威协,怀揣急救药品,坚持参加法制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每一次全会、分组会和专题研讨会,从不请假缺席。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他参与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初期百废待兴的繁重的法律体系创建工作。他抱病审阅了大量国家急需出台的基本法律和配套法律的征求意见稿,为了按时交出评审意见或准备在第二天的会议上发言,他经常忍受着高血压的极限折磨,撰写、修改自己的文稿到深夜。他用自己生命的最后气力,为自己舍生忘死、忍辱负重、毕生追求的革命事业,做出了最后的贡献。

1980526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68岁。谭生彬同志把自己的一生全部献给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

1980617,中共中央组织部作出《关于为谭生彬同志平反的结论》,为他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十八年的冤案终于得到昭雪!

1980630,谭生彬同志追悼会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隆重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彭真、邓颖超、胡耀邦、赵紫阳、王震、乌兰夫、余秋里、彭冲、宋任穷、李井泉、康世恩、薄一波、江华、黄火青、康克清、杨静仁、刘澜涛、李维汉、胡愈之、王昆仑、史良、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等送了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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