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楚离早年投身革命
发布时间:2010-10-14 16: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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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1kt70
1926年12月投笔从戎,参加北伐,任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一师第一团干事。1927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4月任武汉党员志愿兵团筹备处干事。7月随叶挺、贺龙部队到南昌,任连政治指导员。参加了八一南昌起义。9月部队改编,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师政治部宣传干事。10月随部队转战到广东陆丰,会合当地农民,参加东江暴动,任工农革命军红二师辎重队队长兼党代表。1928年海陆丰苏维埃运动失败后回到北平,经党组织委派到山东烟台做兵运工作,任芝罘军官学校政治指导员、中共特支书记,为开辟、发展烟台地区党的秘密组织打下了基础。1931年任中共顺直省委交通科科长。不久由于叛徒出卖被捕,1931年至1936年被关押在草岚子北平军人反省分院,负责同狱方交涉,同敌人进行了公开斗争。1936年8月被党组织营救出狱,在平津从事党的抗日统一战线工作,任华北各界救国联合会党团书记。全国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10月至1938年10月任华北人民武装自卫委员会专职负责人。1938年参与组织领导冀东抗日大暴动。1939年1月至1942年2月任中共冀热察区委委员。1939年6月至1940年7月任八路军冀热察挺进军第十三支队政治委员。1939年7月至1942年2月任中共冀热察区委冀东区分委书记。1940年7月至1942年2月任八路军冀热察挺进军冀东军分区政治委员。1942年3月至1943年7月任中共晋察冀第十三地方委员会书记兼宣传部部长、晋察冀军区第十三军分区政治委员。1942年10月任冀东地委东北工作委员会书记。1943年7月至1944年10月任中共冀热边特别区委员会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晋察冀军区第十三军分区副政治委员(至1944年12月)。参加创建冀东抗日根据地和反“扫荡”战斗。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同年10月至1946年10月任中共冀热辽分局委员、冀东军区政治委员(至1947年4月)。1945年11月至1946年3月兼任冀东纵队政治委员、冀东军区军政委员会主任(至1947年2月)。1945年12月至1948年3月任中共冀东区委书记。1946年10月至1947年4月任中共冀察热辽分局委员。1947年4月任东北民主联军冀察热辽军区冀东军区政治委员、党委书记,11月至12月任副政治委员、党委副书记。1948年1月至12月任东北人民解放军冀察热辽军区冀东军区副政治委员、党委副书记。同年3月至1949年3月任中共冀东区委副书记。1948年12月至1949年3月兼任华北军区冀察热辽军区冀东军区副政治委员、党委副书记。参加了辽沈战役、平津战役。1949年3月任南下工作团团长,组织并带领大批地方干部到广西,沿途建立基层政权、镇压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组织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