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能手的闪光足迹——记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王俊汉
南郑法院的办案能手王俊汉,每年结案都上百件,从1995年进入南郑县人民法院工作,他先后在红庙、新集、大河坎法庭工作了20余年,现任大河坎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他勤勤恳恳,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甘于担当,先后被评为全省办案标兵、全市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今年2月,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去年,南郑法院被确定为司改试点法院,院领导安排他担任审判长,与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独立负责圣水镇、胡家营镇片区民商事案件的立案、裁判工作,他带领的审判团队,年结案156件,实现了该县法院系统个人结案的新高。
1995年,他通过考试被县法院招录。到院工作后,他积极参加法院系统干部业余大学学习,获得了法律专业大专学历,并于2005年取得了法律专业大学文凭。他把主要精力倾注在审判工作上,开庭前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做到不偏不倚,保持中立。为了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他白 天忙于接待当事人和开庭审理,晚上翻阅案件材料,写庭审提纲及制作裁判文书。在案件审理中,他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或收受当事人的任何好处。在办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原告多次邀请他吃饭,都被他婉言谢绝了。原告又以提交证据材料为名,将300元现金夹在证据材料中交给他后即离开法庭办公室,他发现后立即追出办公室,把钱退给了原告,并严肃批评了原告的错误做法。
在案件审理中,他总是不厌其烦开展大量的调解工作,促使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审理一起邻里纠纷案中,原、被告为琐事发生纠纷后,被告将原告家通行的道路挖断,只给原告留下宽约50公分的路面,导致原告家无法正常通行,也无法排水,村、镇干部多次调解处理无果。案件起诉到法院后,通过实地查看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被告的辩解理由没有证据支持,但被告已经70多岁,况且身体长年患病,如果简单地判决,不能解决双方的纠纷,他先后6次到被告家做工作,在交谈中被告的态度逐渐转变,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原告出资将原来的路面填平并进行硬化,将路边的排水沟疏通,彻底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
今年3月,王俊汉不幸被查出患有直肠癌,医生要他立即住院手术治疗,但他仍然惦记着第二天要开庭的案子,执意要等第二天开完庭再住院。县法院领导得知他的病情后,立即安排其他法官接手他的案子,并送他去西安条件较好医院住院治疗。同事们在得知王俊汉家庭经济捉襟见肘后,自愿为其捐款。当院领导将捐款交到王俊汉和妻子手上时,他们执意不收,怕给大家增添负担。在大家的再三劝说下,他们才将凝聚着全院干警深情厚谊的捐款收下。他表示一定要战胜病魔,争取早日重返审判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