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汉法官,你给我站住
2016年1月19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南郑县人民法院大河坎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王俊汉在工作中过于劳累,在2016年3月被确诊为直肠癌,先后在汉中市中心医院,西安军医大学西京学院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用30余万,现定期还要在西安做放化疗。
现年48岁的中 共党员,南郑县人民法院大河坎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王俊汉在职期间工作敬业,成绩突出。先后30多次被南郑县委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一次,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王俊汉妻子张晓文下岗多年待业在家,女儿王雨晴现在陕西警官学院上大学,家庭生活依靠王俊汉一人的工资收入维持,生活异常艰难,家中无半点积蓄。为了治病,王俊汉妻子张晓文四处借债,现借债累计达30多万元,王俊汉出院后,医保报销10.08万元,现在仍有20多万不能报销。巨大的花费和高额的外债以及今后接踵而来的治疗费用令这个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添雪霜,王俊汉后期的治疗还很漫长,治疗花费依旧很高。癌症如山般无情的压在全家人身上。
巨额的治疗费用,让王俊汉一家愁眉不展,燃眉之急亟待解决。据南京总医院汤山分院的专家医生介绍,此病是能彻底治愈的,但是仍需要30-50万的高额手术费。“滴水汇成大江,碎石堆成海岛”“授人玫瑰,手有余香”,奉献爱心,收获希望。让我们行动起来!把爱心传递到我们身边的每一个角落,请献出一份爱心,成全一份勇敢的坚持,传递一份生命的热度,让我们大家伸起双臂,用我们的爱、我们的心,点亮一盏希望的灯,帮他撑起一片蔚蓝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