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查明:事发当日即30日晚8时15分许,家住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的张明宝与他人在金盛路一饭店吃饭并饮用白酒后,驾驶苏ATH900牌号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时,车辆失控后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江宁公安分局岔路派出所民警巡逻途中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后,随即与群众一同将其逼停,将张予以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经抽血化验鉴定,张明宝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81毫克,属醉酒驾驶,而按照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即认定为醉酒,事发当晚,张明宝即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