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8月28日夜,绝望的于会泳给家人写下遗书:“我跟着‘四人帮’犯了罪,对不起华主席,对不起人民,我的结局是罪有应得的,只有一死才能赎罪……我恨透了‘四人帮’,也恨透了自己:消除旧的于会泳!彻底地更换!……”尔后,于会泳服毒自杀,被发现后送医院紧急抢救。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8月31日死去。
1977年9月,中共中央作出决定:于会泳是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重要骨干、死党,属于敌我矛盾性质,本应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但因本人已自杀身亡,故对他不予起诉,撤销于会泳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
于会泳是粉碎“四人帮”后自杀的惟一一位部长级干部。他死后,1978年底,他的妻子任珂偕于会泳的母亲回上海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