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决定组成9个清欠工作组,对9个村拖欠的1999年“普九”集资款和公路建设集资款进行清收。11月30日上午,副镇长杨孝新带领清欠工作组一行8人到杨寨村农民尚玉贵(男,59岁)家清收欠款。尚不在家,其妻不愿交款,工作组就从尚家搬走了2袋稻谷。下午经村委会主任和村文书劝说,尚交了75元“普九”集资款后,工作组把2袋稻谷送还尚家。12月2日,镇、村干部又到尚家清收了60元。11日下午,杨孝新带领10名干部第三次到尚家清收公路建设集资款,双方发生争吵。当晚8时左右,尚服下汽油身亡。
经调查核实,陕西省纪委,安康市委、市政府和汉滨区委、区政府分别作出决定,并依照有关程序,给予关庙镇党委书记张永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定海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陈启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镇长杨孝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将副镇长杨孝新及催收人员王兆选、陈伟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分别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安康市委常委、汉滨区区委书记杨达才党内警告处分,区长彭友庆、副区长徐韬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