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质疑医院误用药,院方承认主治医生未注意到患者药物过敏史
68岁的何伯,前日因患感冒来到禅城区向阳医院,打点滴后猝死。院方调查报告显示患者死因初步怀疑为药物过敏性休克。昨日下午,何伯家属与院方就死亡原因、赔偿金额等问题进一步协商,未果。
打点滴中呼吸骤停
何伯的女儿说,父亲17日略有感冒,曾去佛山市向阳医院打过点滴,直到前日仍微感不适,所以又来到向阳医院接受治疗。
然而,前日上午10:22,何伯妹妹接到医院电话,告知何伯打点滴过程中呼吸骤停。随后,何伯家属赶往医院,院方告诉他们,何伯可能是药物过敏性休克,此时还在抢救中。中午12时,医院抢救无效,何伯死亡。
医院曾给何伯家属一份《死亡事件调查报告》:上午9:40,医院开始为何伯打第二瓶点滴,药物为生理盐水、头孢曲松。五分钟后,护士巡查中发现何伯出现呼吸急促等不良反应,又过了九分钟,何伯呼吸骤停。随后,医院迅速对何伯进行抢救,无效,何伯最终于两小时后被宣布死亡。
病历封面注明药物过敏
何伯儿媳陈女士很是愤怒。她拿出何伯的病历,在封面右下角一堆文字中,其中四个红字很是显眼:头孢曲松,其对应的介绍是:药物过敏史。
陈女士称,前日在医院中,自己曾问过医院的段院长,如果患者对头孢曲松药物过敏,产生的最严重后果是什么,当时段院长回答“心脏骤停”。随后,她将病历上的药物过敏标注指给医院院长,后者无语。
而医院开出的《死亡事件调查报告》中也有写到,“(医生)未注意到患者以往有头孢曲松过敏,患者死因初步怀疑为药物过敏性休克”。
在医院,何伯家属要求赔偿200万,而院方则称事故原因未定,只能给予15万的人道赔偿。何伯家属想选择私下解决,因为按照佛山本地风俗,老人死后再被解剖,不太吉利。
双方再次协商未果
昨日下午,何伯家属、医院领导于福禄社区居委会再次进行协商,禅城区卫生局官员、祖庙派出所警察也到达现场。然而,何伯家属要求医院对何伯猝死做出解释,而医院方面则坚持将协商重点放在赔偿金额上。
医院方面称,由于之前双方已同意私下协商,所以并未对何伯做医疗鉴定,因此无法明确何伯死因。医院承认医疗过程中有失误,有着8年从医经历的主治医生曾看过病历,但并未注意到患者对头孢曲松过敏。鉴于此,医院才同意进行一定的人道补偿。
僵持约一小时后,何伯家属将索赔金额从200万降至80万。而医院三名负责人协商后,只愿给出最高30万的赔偿金,并称这是参照佛山市同级别医院发生同类事情后,所能给出的最高赔偿额度。
最终,何伯家属拂袖而去。何伯儿媳陈女士称,只能选择司法途径解决了,但也不排除做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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