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某在超车时只是低头看了一眼手机短信,却酿成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昨日,漳州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捕赖某。
2010年8月31日15时许,赖某驾驶一部轿车从漳州市漳浦县出发沿国道福昆线往漳州方向行驶,欲前往漳州市区洽谈业务。途经龙海市九湖镇蔡坑村附近路段时,赖某加大油门打算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一部三轮摩托车,恰巧此时,他随身携带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提示接收到一条短信,赖某随手拿起手机低头看短信内容,结果他开的轿车重重地撞在准备超越的那部三轮摩托车屁股上,三轮摩托车向左侧翻,摩托车驾驶员陈某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认定,赖某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0年12月29日,赖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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