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门公案作为记录历代宗师言语行止的经典文字,其意旨总是指向禅宗义理最幽深玄远的部分——佛性,即宇宙终极、本体、实相等。从把握和认识这些所谓“第一义谛”问题的多角度、多层面展开言语行为。按照佛家的认识观,宇宙终极,本原佛性是心物一体,不可离之须臾的。言语文字作为人类意识的产物,由于受到整个情识过程的遮障,故不可能真正陈述清楚终极的佛性了义,已成权宜之策的公案文字,乃是不可言说的一种言说,其义蕴的精奥全靠学者自行领悟,任何解说都有可能遮闭其深刻意旨,使原本属“第二义”的“标帜”、“所缘”蒙受更深的遮障。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案是只供参究,不可解释、分辨的。
禅门对公案言句的不可解性有不少形象的说法,诸如“蚊咬铁牛,无下口处”。“铁牢关”、“铁蒺藜”等,不一而足。
然正如禅家的不立文字又不废文字一样,公案的不可解性,唯有借助权宜之策的剖析、阐释才可使学者明其奥义。
就现代文化背景而言,禅宗公案已存在文言文与白话文的历史障碍,加上专业知识、历史人物、地名等的巨大变化,现代人直接参悟原始公案,遇到较大的文字障碍,这些障碍唯有通过必要的考证、阐释、引注和转译,才能够基本适应现代人的理解水平和语言习惯,才能让现代人参究到原始公案的精奥意旨。所以,不可解的公案又不可不解,不可言说的佛法奥义,却又不能不说——这正是历代禅家所持的态度,也是自唐宋以降禅门公案大量流行的具体状态。
近年以来,出版了有关禅门公案的书籍不少,但大多不太注意辑录公案原文,有的仅有白话转述的公案,有的虽有公案原文,但概不标明出处,也不作文字注释。这样有一种弊端,难以尽见古则公案的完整意义,不便于学者切实体悟公案玄旨,把握古代禅门宗师的禅机禅境。同时,由于没有古则原文和出处说明,也失去检索查寻的方便,不具有资料性和学术价值。《智者的思路》正是基于这样种种认识而采用原文、出典、注释、解析四位一体的编辑体例。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形式,让学习者能比较轻松地进入古代禅师的参悟境况之中,尽可能贴近他们对佛法体验的境界,从而获得禅门古德的无穷智慧,开启我们的慧根。
当然,有一点还是要说明:我们所作的注释、解析,仍旧是不可言说的言说,是“第二义门”的权宜之策,它与“第一义谛”的禅宗意旨既相即又有区别。借用黄龙惠洪的话,我们的解析文字是关于古则公案这个“标帜”、“所缘”的“标帜”、“所缘”,是所谓“头上安头”,“床脚下种菜”,“好肉上刮疮”的“葛藤”。故智慧的读者,千万不可拘泥于解析文字的表面,而要透过文字这个“所缘”,观察古则公案的“缘”,直觉感悟原始公案的玄妙禅机,得其妙解,明其知慧。
5.公案解析的历史状况如何?有哪些重要的公案研究著述?
禅宗自记录古德公案语录的灯录类著述形成风气之后,围绕公案的偈颂、评倡、拈提之作也随之产生。首开其风的是北宋初年的汾阳善昭禅师。他采用偈颂的形式,对古则公案作讽咏吟唱,著有《颂古百则》,可惜此书并没有完整流传下来。自善昭禅师之后,宋代禅师竞相效仿,以致出现众多的颂古之作。其中较著名,且流传广远的有:
(1)雪窦重显《颂古百则》,成书于北宋真宗年间(998-1022)。采集古则公案一百则,加以偈颂吟咏,对公案意旨进行文学修饰和直觉解悟。此书成为实际上颂古风气的开山之作,备受禅林重视,影响也非常大。
(2)丹霞子淳《颂古百则》,作于北宋徽宗(1102-1106)年间。
(3)宏智正觉《颂古百则》,南宋绍兴中(1131-1162)作。
(4)无门慧开颂古,仅选六十四则公案,作于南宋理宗绍定年间(1228-1233)。
(5)虚堂智愚《颂古百则》,南宋咸淳年间(1265-1274)作。
以上五种,包括“汾阳颂古”,号称宋代六大颂古之作,都是一人所作专著。此外,又有辑录他人颂古作品者。
(6)《禅宗颂古联珠集》,南宋淳熙二年(1175)法应禅师编集,涉及公案三百二十五则,偈颂二千一百首,偈颂作者一百二十二人。
(7)《禅宗颂古联珠通集》,为元代浙江义乌普济院禅师普会将《禅宗颂古联珠集》扩充而成。成书于延祐戊午(1318)年,共收录涉及八百一十八则公案的偈颂五千六百首,可谓洋洋大观。
“颂古”是公案流传、演变过程中一种特别注重文学性的形式。“夫古者,古德悟心之机缘也;颂者,鼓发心机,使之宣流也。”清代禅师受登语,见《续藏经》第一一七册,第506页,《茕绝老人颂古直注序》。偈颂虽然有启迪思维、诠解公案意旨的作用,但其基本用意还在于鼓动学者研习禅学的机缘兴趣,促使公案广为流布,宜人所学。
作为颂古之作的一种必然发展,宋代又出现了用通俗语句提示评唱、解析公案意旨,叫做“拈古”的另一类作品,首倡其风者是两宋之交的临济高僧圆悟克勤。“颂古”之作由于是偈颂韵文,受文本格式的限制,反而不易将公案底蕴通俗而明白地表达出来,禅门宗师为了教学传法的需要,很自然采用了语体白话来作解释。据记载,圆悟克勤在住成都昭觉寺、澧州夹山灵泉院、湘西道林寺时,曾反复讲解雪窦重显所编的《颂古百则》(包括公案原文和雪窦的颂),后来他的弟子根据讲授内容,记录整理成《碧岩录》十卷,这便是流传广远的第一部关于公案的评唱体著作。该书除辑录每一则公案原文外,还逐一评析了雪窦重显对公案所作的颂文,部分公案在前面还加了“垂示”——一种对正文内容作提示与说明的小序、按语,使玄奥难懂的公案比较通俗,易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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