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余论
汉传佛教三坛顿受的传戒方式以及见月所著之《传戒正范》,自问世之时就饱受评议,争议与质疑的背后实则反映了印度佛教传统与中国佛教创制,遵从原始律典与现实环境调适之间的矛盾与张力。尽管与古规不甚相同,但三坛顿受这种制度改革无疑是时代变迁和佛教发展的反映,能立为定式和成为范本本身也是适应时代的明证。诚如民国著名律师弘一大师所见:“见月律师弘律颇有成绩,由于其不得见南山著作,使其《毗尼作持》和《传戒正范》与南山律学颇有不同之处。同时,从明末至今,传戒之书独此一阅,传戒尚存一线曙光,惟赖此书;虽与南山之作未能尽合,然其功甚大,不可轻视。” 正像与见月同时代,稍晚于见月的王常月,同样也以三坛顿受的方式实行戒律改革,进而促成了道教龙门派的复兴,中国律宗一脉在明清之际的复兴与此传戒方式的革新实分不开。故而就促进佛教宗派复兴,戒律文化传承而言,三坛传戒以及《传戒正范》的历史地位都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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