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一千万个,民政部副部长——
失独老人将由政府供养
综合央广、四川卫视报道 在国务院新闻办15日举行的“党的十六大以来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目前社会关注的“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通过媒体报道,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下一步,可以参照‘三无’老人来解决他们的问题。”
窦玉沛介绍说,“三无”老人是指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没有法定义务赡养人的老人。对“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目前的政策是由政府出资供养。但是,“失独家庭”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窦玉沛坦言,下一步,民政部将统筹研究这个问题,“如果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而且失去了这个孩子,那么父母老了之后,就应该比照现有的‘三无’老人,由政府供养”。
根据人口普查数据,中国从1975年到2010年共产生2.18亿个独生子女家庭;每出生1万人,就有360人在10岁之前夭折,有463人在25岁之前死亡,760人在44岁之前死亡。人口学专家易富贤据此推断,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中有1009万人可能在25岁之前死亡,而根据医学上49岁的生育年龄极限,这些失去孩子的母亲很少能够再生第二个孩子。卫生部也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新增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已经关注到“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将来,居家服务机构将为“失独”老人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尤其是“长期照护服务”将对“失独”老人有所倾斜。
他说,“失独”老人照护服务首先要解决服务费用的来源问题。这笔费用应该由国家承担。但是从长期角度来看,是要建立长期照护的保险制度,其中既要有社会保险,也要有商业保险。
公共管理学家丁兆林认为,在建立国家服务体系的同时,社会救助体系也不可或缺,这种社会救助体系应该是民间自发的,通过非盈利组织的运作,对“失独家庭”进行心理和经济等方面的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