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富商陆海云

天堂纪念馆:http://www.5201000.com/TT996752713
本馆由[ jackson ]创建于2012年09月25日

分遗产起纠纷,陆海云家人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2-09-25 00:06:41      发布人: jackson

  自从陆海云突然离世后,两个家庭在分割遗产的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双方的矛盾逐渐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最后只好对簿公堂。

  原被告双方的起诉书和答辩状显示:今年3月30日,家人将陆海云进行安葬。当天,在陆海云的弟弟的组织协调下,陆海云的前妻所生儿子陆星天等一方,与田美玉一方就陆海云的遗产如何分配一事进行协商。陆海云生前并未留下相关遗嘱,双方当天的“谈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之后,双方的矛盾逐渐激化,并不断升级。公司、房产,以及几十万元的豪车,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今年4月,陆海云76岁的母亲及其两位“80后”儿子一纸诉状,将田美玉等人告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3名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对属于被继承人陆海云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将价值人民币750万元的财产确定为3名原告所有。

  原告陆星天等人认为,其父亲陆海云于1992年来海南创业,至去世为止,共创办了海南某幕墙装饰公司等3家企业,资产均属共有财产。作为长子的陆星天,对这些财产的取得付出了大量的努力,并担任公司的重要职务。

  原告方还称,此外,在陆海云创办的上述3家公司名下,分别有大量房产、车辆、机械设备及土地等,登记在被继承人陆海云的名下,而在被告田美玉名下,也有房产、土地等财产。另外,被继承人陆海云在多家银行有大量现金存款,并购买了保险。原告方还表示,陆海云身患晚期癌症,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被告利用欺骗手段,将公司的50%股权无偿转走。

  被告田美玉等对原告方的相关说法并不认可。她认为,原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除海南某幕墙装饰公司外,其他两家公司不是陆海云创办;其中一家公司是她创办的,另外一家公司由案外人创办。田美玉等还在答辩状中称,海南某幕墙装饰公司虽然是陆海云创办,但他在今年3月15日已经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50%股权转让给了她和吴某某,“这也是我丈夫生前的心愿,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是有丈夫亲笔签名的。”

  田美玉认为,该公司的股权及其他权益已经不再属于陆海云的遗产范围。田美玉还表示,原告陆星天对海南某幕墙装饰公司的发展没有任何重要贡献。田美玉还称,她1996年与陆海云结婚时,该公司还处于负债、亏损的状态,她将在未结婚前多年开服装店赚的资金全部投入了该公司。


到过这里的访客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