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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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总指--陈毅元帅

发布时间:2014-12-01 12:26:12      发布人: 阳光浪子
陈毅(1901—1972),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政治家,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建人和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1901年8月26日诞生于四川省乐至县。字仲弘,1901年8月26日生于四川乐至复兴场。少年时在成都读书,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 1921年10月因参加中国留学生的爱国运动被押解回国。 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3年春在重庆《新蜀报》任文艺副刊主笔,秋天到北京中法大学读书,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李大钊领导下,从事工人、学生运动。1926年初毕业后,参加领导了“三一八”爱国运动。8月被派往四川万县,推动川军响应北伐,11月调往重庆,参与沪州、顺庆(今四川南充)起义的组织准备工作。   1927年到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学校,任该校中共委员会书记。7月中旬,军校改编为张发奎掌握的第二方面军教导团,8月2日由武昌顺江东下,至九江,被张发奎缴械。陈毅布置应变工作后南下,在抚州赶上南昌起义部队,任七十三团的指导员。起义军失败后,与朱德等整顿余部,在江西、广东边界转战,保存了革命武装力量。   1928年1月参与领导湘南起义,成立工农革命军第一师,任师党代表。4月,与朱德率部到达井冈山地区,和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部队会师,先后任第十二师师长、红四军军委书记,参与创建和保卫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1929年1月,随红四军主力下井冈山,出击赣南、闽西。2月,任第一纵队党代表,与纵队长林彪率部参加大柏地、攻打汀州等战斗。6月,主持召开中共红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前委书记。会后赴上海向中共中央全面汇报红四军情况。在周恩来主持下,代中共中央起草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回红四军后,协助毛泽东召开中共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制订古田会议决议。 1932年后,历任红六军政委、第二十二军军长、江西军区总指挥兼政委等职,积极发展人民武装,参与领导反“围剿”。1934年8月,指挥作战时负重伤。10月,第一方面军长征后,他任中共中央苏区分局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主任,留在苏区坚持斗争。1935年4月,根据遵义会议决议精神,与分局书记项英召开会议,确定长期坚持游击战争,保存和积蓄革命力量,准备迎接新的革命高潮的方针。在敌人的分割、封锁和残酷的“清剿”中,在电台被毁与中共中央断绝联系的情况下,他在赣粤边界依靠人民群众,坚持极其艰苦的斗争。1936年12月,他在梅岭草莽中被国民党军围困达20天,考虑难以脱身,便写了《梅岭三章》。本文开头引用的是其中一首。他与项英等领导的游击战争坚持了三年,保存了中共在南方的革命力量。抗日战争爆发后,从香港刊物读到毛泽东在全国代表会议上的报告摘要,掌握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精神,仍与项英主动同国民党地方当局进行合作抗日的谈判。1937年9月到南昌,与中共中央恢复了断绝近三年的联系。11月,赴湘赣边区传达中共中央指示,险些被不理解中共中央指示精神的当地领导人错杀。后又到皖浙赣边区进行传达,使这些游击队及时下山编入新四军。1938年1月,任新四军第一支队支队长,率领第一、第二支队挺进苏南,开辟以茅山为中心的抗日游击根据地,任江南指挥部指挥,率部在南京、上海之间打击日伪军。随后率苏南主力北渡长江,任苏北指挥部指挥,联络泰州的地方实力派李明扬、李长江,打击国民党顽固派韩德勤,于1940年10月,指挥黄桥战役,取得军政全胜。随即北上,在盐城同八路军南下部队会师,为建立苏北抗日根据地打下基础,开创了华中抗日新局面。11月,他代理华中总指挥部总指挥,与政委刘少奇统一指挥华中的八路军、新四军部队。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重建新四军军部,任新四军代军长,与刘少奇等指挥华中9万部队,在日军、伪军和国民党顽固派的夹击中坚持抗战,发展和巩固华中抗日根据地。1943年11月赴延安,曾参加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同时继续通过电报参与对华中地区和新四军的指导。1945年6月,当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新四军军长兼山东军区司令员,统率华中、山东的八路军和新四军,抗击五十余万国民党军队对华东解放区的进攻。1947年1月,任华东军区司令员、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委,同副司令员粟裕、副政委谭震林等创造性地执行以歼灭国民党军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而不以保守和夺取地方为主要目标,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作战方针,指挥部队连续取得宿(迁)北、鲁南、莱芜等战役的胜利,对粉碎国民党对解放区的全面进攻起了重要作用。1947年5月,指挥孟良固战役,歼灭美械装备的国民党军主力整编第七十四师,粉碎了国民党军对山东解放区的重点进攻。   1947年秋,按照中共中央的战略部署,同粟裕率华东野战军主力一部实行外线出击,挺进豫皖苏,与刘(伯承)邓(小平)野战军、陈(赓)谢(富治)集团密切配合,在中原地区大量歼敌,迫使国民党军陷入被动地位,对扭转全国战局起了决定性的作用。1948年5月兼任中共中央中原局第二书记、中原军区和中原野战军第一副司令员。11月至次年4月,作为总前委成员之一,参与指挥淮海战役和渡江战役,解放徐州、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和东南广大地区。1949年5月,兼任上海市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指挥部队解放东南沿海岛屿,剿灭国民党残余武装和土匪,筹建华东海军、空军和陆军技术兵种,加强部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同时领导上海人民战胜国内外敌人的破坏和封锁,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有力地支援了国防建设和抗美援朝作战。1954年任国务院副总理、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1956年当选为中共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58年后兼任外交部长。1959年起,任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66年1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受到严重迫害。1969年夏,受毛泽东、周恩来委托,和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一起,全面深入地分析国际形势,向中共中央提出打开对外工作新局面的战略性建议。   1972年1月6日,在北京逝世。陈毅文武双全,博学多才。他撰写的军事论著丰富了毛泽东军事思想,已收入《陈毅军事文选》。他的诗词作品已收入《陈毅诗词选集》。 七大代表: 陈毅(1901—1972) 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七届中央委员。1901年8月26日生。四川省乐至县人。原名陈世俊,字仲弘,曾用名曲沃。5岁进私塾读书。1913年从成都锦官驿初等小学毕业,考入华阳县德胜乡高等小学学习。1916年考入成都甲种工业学校。1918年3月考入成都留法勤工俭学预备学校。1919年6月赴法国。1921年10月因参与发动和领导中国留法学生爱国运动被法国当局武装押送回国。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1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入北京中法大学读书。1924年起任中共北京西山(中法大学)支部书记。1925年10月至1926年1月任中共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国民运动委员会书记。曾任北京学生联合会党团书记。1926年12月参加组织泸顺起义,任起义军政治部主任。1927年5月到武汉中央军政学校做政治工作,任中共校党委书记。1927年八一南昌起义爆发后,带领武汉中央军政学校干部学员赶赴南昌,在临川加入起义军,任第十一军第二十五师第七十三团(政治)指导员,与朱德率余部向粤赣湘边界转进。1928年1月参与发动湘南起义,任工农革命军第一师党代表。4月与毛泽东率领的秋收起义部队在井冈山会师后,同月任第四军党委委员、工农革命军(6月改称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第十二师师长。5月被选为中共湘赣边界特别委员会候补常委,任红四军教导大队大队长。同月至11月任红四军党委书记。11月任中共第四军前敌委员会组织科科长。1929年1月与毛泽东、朱德率红四军主力离开井冈山,进军赣南。同年3月至1930年2月任中共第四军前敌委员会委员。1929年3月至6月任红四军第一纵队党代表、党委书记。5月至12月任红四军党委委员,6月至7月任红四军政治部主任,6月至12月任中共第四军前敌委员会书记。其间,7月赴上海参加中央军事会议。10月携中央指示信返回红四军前委。12月与毛泽东一起主持在古田召开的中共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协助制定大会的各项决议。1930年2月至6月任红六军政治委员兼军党委书记。4月兼任红六军第一纵队党委书记。6月任红一军团前敌委员会委员、红三军政治委员、党委书记。7月调任新组建的红一军团第二十二军军长兼政治委员、军党委书记。10月起任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1931年1月至6月任中共赣西南特区委员会书记。6月任中共红军南路工作委员会书记。同月至11月任中共赣南特委书记。11月起任中共江西省委常务委员。同月出席在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被授予红星奖章。同年冬至1932年7月任红二十二军军长。1932年1月至1933年6月任江西省军区总指挥兼政治委员(至1932年12月)。1933年6月至1934年10月任江西军区司令员。1934年1月出席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继续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参加领导第四、第五次反“围剿”斗争。1934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后,留在南方,任中共苏区中央分局委员、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央苏区分会委员、中央政府南方办事处主任,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坚持领导了三年游击战争。1936年12月至1937年7月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参与组建新四军的工作。1937年9月至11月任中共中央分局各地红军游击队总接洽处负责人。12月起任中共中央长江局东南分局委员。同月至1941年3月任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副主任。1938年1月至1939年11月兼任新四军第一支队司令员。1938年6月至1941年1月任中共新四军委员会委员。1938年11月起任中共中央东南局委员。12月任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党务委员会委员。1939年11月至1940年7月任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指挥、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江南指挥部分委书记。1940年7月至11月任新四军苏北指挥部分委书记兼苏北抗日军政干部学校校长。同年9月至1941年3月兼任中共苏北区委书记。1940年11月任中共中央中原局委员。同月至1941年2月任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部副总指挥并代理总指挥,兼新四军苏北指挥部指挥,统一指挥华中新四军和八路军部队。1940年11月至1941年10月任抗大第五分校校长兼政治委员。皖南事变后,1941年1月至1944年1月、1945年8月至10月任新四军代军长,在盐城重建新四军军部,领导华中根据地的抗日斗争。1941年3月至1942年3月任中央军委华中分会委员,1942年3月至1945年2月任中央军委华中分会代理书记。1941年5月至1945年10月任中共中央华中局委员,1942年5月代理华中局书记。1941年上半年至1942年12月任《新华报》社长。1941年10月至1943年初兼任华中抗大总分校校长兼政治委员,1942年6月起任校党委书记。1944年3月到达延安,参加整风。5月参加七大军事报告准备委员会,参与起草中共七大军事报告。1945年4月至6月率华中代表团出席中共七大,任代表团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并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代表华中新四军在大会上发言(后以《新四军抗战始末》为题发表),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解放战争时期,8月起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华中局副书记、新四军军长。同年10月至1946年1月兼任山东军区司令员,1946年1月至1947年1月任新四军军长兼山东军区司令员,1947年1月至1949年9月任华东军区司令员,1949年5月至6月任华东军区副司令员。1945年10月至1946年1月任津浦前线野战军司令员,1946年1月至1947年1月任山东野战军司令员,1946年8月至1947年1月兼山东野战军政治委员,1947年1月任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6月任中共华东野战军前委书记。与粟裕、谭震林等领导莱芜和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军精锐部队,基本挫败国民党军对山东解放区的重点进攻。1945年12月至1948年2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副书记,1946年1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代理书记,1948年2月至1949年3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副书记,1949年3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三书记。1947年9月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第二副书记。1948年5月至1949年5月调任中共中央中原局第二书记、中原军区第一副司令员、中原野战军第一副司令员(至1949年2月)。1948年11月任淮海前线总前委委员,参与组织和指挥淮海战役。1949年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共第三野战军前委书记。3月出席中共七届二中全会。4月参加指挥渡江战役,解放南京、上海和东南广大地区。5月任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市长、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至同年8月),同年8月至1950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1949年7月任华东军事政治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9月赴北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会上致词,并参加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1949年10月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兼华东军区司令员(至1950年3月),1950年4月至1955年3月任华东军区司令员,1950年8月至1955年3月任华东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49年10月至1954年11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兼华东局统战部部长(至1950年2月),上海市市长(至1958年11月)。1949年10月至1950年11月任华东军事政治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1949年12月至1955年5月任上海市第一、第二、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1950年1月至1954年10月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1950年11月至1952年2月、1952年8月至1954年10月任中共上海市委财政经济委员会书记。1949年12月至1953年1月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1953年1月至1954年8月任华东行政委员会委员。1954年6月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9月在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同月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军委委员。10月经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决定,分任常务副总理,兼管科学院、政法、文化工作,也参与国防工作,仍兼任上海市市长。12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1956年3月兼任全国科学规划委员会主任,领导编制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9月参加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作《目前国际形势和我们的外交政策》的报告,并当选为中央委员,在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58年2月兼任外交部部长、党组书记(至1958年6月),6月起任外交部党委书记。3月起任国务院外事办公室主任。6月起任中共中央外事小组组长。参与制定外交战略和政策,并多次率代表团和陪同国家领导人出访亚洲、非洲、欧洲各国。1959年4月、1965年1月连续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当选为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9年9月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军委常务委员。1966年1月被增补为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参加二月抗争,受到错误的批判。1969年2月到北京二七机车车辆工厂蹲点。3月受毛泽东委托,与叶剑英等人召开国际形势座谈会,向中央提出恢复中美大使级会谈、开拓外交新局面的重要建议。4月出席中共九大,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在中共九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军委副主席。10月被下放到石家庄,在铁道部石家庄车辆厂劳动和学习。1970年8月出席中共九届二中全会。10月返回北京治病。1971年9月林彪事件后,在中央召开的老同志座谈会上带病揭发林彪历史问题。1955年9月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并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72年1月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部分论著收入《陈毅军事文选》,擅写诗词,编有《陈毅诗词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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