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华同志生平事迹
黄国华,男,阳山县七拱镇人,1967年6月3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生前系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阳城中队民警。
1974年9月至1982年7月在阳山县青莲中、小学读书;1983年3月至1984年冬在阳山县青莲粉厂工作;1984年冬至1987年春在广西54251部队服役;1987年3月至1988年11月在阳山县水泥厂工作;1988年12月至今在阳山公安局工作,曾先后担任过交警凤埠执勤点负责人、凤埠派出所副所长、交警大队交管股副股长等职。由于工作突出,黄国华同志于1994年抗洪救灾工作中获省厅表彰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和荣立个人三等功。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黄国华同志热爱公安工作,从警21年来,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无论身处领导岗位还是作为一名普通民警,均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虽然身患重病,但考虑到基层中队警力紧缺,原在车管中队工作的他主动申请到阳城中队工作,以缓解阳城中队警力紧缺、任务繁重的困难。在阳城中队工作期间,他不畏严寒和酷暑,每天坚持带病上岗,从没向中队领导请过假。
2009年7月10日,黄国华同志仍然象平常一样按时上岗,当天上午11时许,在烈日下工作了三个多钟的他回到中队后,中队民警发现其言语不清,中队领导立即将其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当天中午12时许,公安局党委主要领导、交警大队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医院进行探望,并认同县人民医院领导、专科医生研究抢救治疗方案,县人民医院和广东省三九脑科专家诊断为“突发脑出血并发症”。经县人民医院全力救治,黄国华同志于7月14日上午10时30分许抢救无效因公牺牲,享年42岁。
黄国华同志一生虽然短暂,但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