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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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调查

发布时间:2013-04-08 09:40:01      发布人: mawenhaoi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2011年12月6日在通报“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进展时指出,目前“7·23”事故集中调查阶段已经结束,事故调查报告正在汇总和整理之中。
黄毅说,依据相关规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因此事故调查的进度仍在法规规定的时限之内。事故调查组将继续抓紧各项工作,切实保证调查工作质量,尽快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给人民群众一个真诚、负责任的交代。
调查进度
2011年7月28日
争取9月中旬公布。国务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长骆琳说,事故原因调查全面展开,结果争取9月中旬向社会公布。
2011年8月4日
“不是自然灾害”。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说,“这不是一场自然灾害,而是一起特别重大的铁路交通运输事故。”
2011年8月22日
“是一起责任事故”。黄毅说:“通过初步分析,可以这样讲,这起事故确实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可以避免和防范的一起责任事故。”
2011年9月21日
报告形成仍需时间。国务院“7·23”动车事故调查进展称,“仍有许多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深入分析和验证,事故调查报告的形成仍需要一段时间。”
2011年10月25日
调查进入“攻坚”。黄毅目前“7·23”温州动车事故的调查进入到攻坚阶段,已经掌握了大量认定事故责任的相关证据。[17]

编辑本段调查结果

事故定性

经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

事发原因

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所属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行职责不力,致使为甬温线温州南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铁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致使其上道使用。雷击导致列控中心设备和轨道电路发生故障,错误地控制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上海铁路局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正确地履行职责,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
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存在处置不当、信息发布不及时、对社会关切回应不准确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处罚决定

会议同意事故调查组给予铁道部、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上海铁路局等单位54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理意见。其中,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1年2月就都双规了还能背7月份的黑锅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骋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
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给予铁道部总工程师何华武记过处分;给予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现任科技司司长、党总支书记季学胜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基础部主任、现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徐啸明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铁道部科技司原司长、现任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耿志修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通信信号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缪伟忠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张海丰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上海铁路局原局长、党委副书记龙京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上海铁路局原党委书记李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其他责任人员,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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