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女生徐芬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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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芬失踪案件之迟到的“破案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1-12-01 15:40:35      发布人: 一米阳光

  杀人凶手捉拿归案近两个月的今天(9月17日),我莫名其妙地被通知到天河重案组去签署了“破案告知书”。

  

徐芬失踪案件之七——迟到的“破案告知书” - lignxu - 徐芬失踪案件跟踪

 

  在凶手张顺镇归案后的这60天里,虽然我们一直很努力地密切地追踪着案情的进展,结果还是无数次被无情地甩尾了。

  7月19日,花都公安动用四组人马横跨三省终于让凶手落网了。然而为了逃避和掩盖同门兄弟(合益派出所)之前的种种不作为,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花都公安分局,不顾我们家属的强烈反对,硬行将案件偷偷地于7月22日移送天河公安分局。令人费解的是花都公安分局的领导却多次高调对我们说,他们是受上级指示,必须于7月26日将此案移送天河。可是,当我们问及花都、天河分安分局及检察院到底是哪个上级部门指示而进行的移送时,答案却是各执一词。

  胳膊拧不过大腿,当案件暗中移送天河已成事实时,我们只能隔三差五地打电话跟进或者直接跑到重案组讨信息。可是,无权无势的我们,每次却只能止步于重案组“神圣的”大门”前,抱着希望能中彩票的复杂心情,一次又一次地拔打着经办刑警的办公电话。每次等来的回复都是冷冰冰的“正在侦查中”。炽热的阳光灼烤下的我们,泪汗交加,丝毫感觉不到一丝这世间人与人之间的温暖。

  苦苦追踪近二个月了没有得到一丝消息的我们,却破天荒地接到了一位自称天河刑警姓凌的警官(警号028217)打来的电话:要家属近期择日去重案组签署破案告知书。

  9月17日,抱着诸多的困惑,我和表哥、知名网络人士、知名律师一行,如约而至重案组。

  当我们再次驻足重案组致电凌警官时,冷不防从背后的一辆私家轿车上窜出一位上着灰白圆领衫,下穿黑色短裤的中年男子。还没有确认双方身份,对方就赶忙递过来两张纸,问我是不是徐小姐,然后就让我签字(重案组门口就站着我一位女性)。看着眼前这位没着警服,没带警帽,也没出示警察证的陌生男子,我不知所措。“您是凌警官吗?请找个地方,给让我们了解一下张顺镇故意杀人案的相关情况后,我再签署行吧?”我问道。可能是感觉到我们对他的身份有所质疑,他的态度显得有些浮躁了。“这不是我办公的地方,我也不能进去重案组,签不签随你吧?”说罢,那人扭头钻进车里,本以为他进车取证件给我们证实身份,没想到他一把带上了车门,一溜烟地给开跑了。完全搞不清楚状况的我,傻傻地站着太阳下。这年头,假货真是不少见,可是在这个时候居然还让我摊上这么一个骗子?我可真是霉到头了,愤怒之余,我们当场报警了。

  意想不到的是,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折腾,在上社派出所的民警协助下,我们居然在天河刑警处见到了刚才那位逃跑的男子。

  后来,在一位姓陈的警官出示了他的警官证后向我们证实刚才逃跑的那个男子确实就是与我通话的凌警官,也是负责“张顺镇故意杀人案”的警官之一。

  于是,我们向陈警官提出了我们的质疑:

  1、为什么杀人凶手被抓近两个月了,到现在才将破案告知书通知家属是怎么回事?

  2、为什么破案告知书上的日期是2011年7月25日,花都公安到底是什么时候将此案移送天河的?

  3、此案到底进展如何?

  4、妹妹徐芬的财物(钱,银行卡,手机、衣物,行李等 )你们找寻结果如何?

  5、对于像凌警官这样工作作风浮躁、毫无责任的警官,天河公安会如何处理?

  当我们提出种种质疑后,面前的这位陈警官告诉我们,他俩只是协助办案,而主办此案的陈警官现在出去执行任务了,具体的案情要待他回来才能回复我们。另外我们反映的情况他会及时跟上级汇报,到时候让相关人员回复我们。

  于是,我们又落入茫茫的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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