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剑川林火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新华网云南频道3月5日电(记者 王研)记者从云南省森林公安局获悉,3月2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致9人死亡的森林火灾发生后,剑川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开展调查工作,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
火灾发生后,剑川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于当日10时45分,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开展调查工作。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抽调刑侦、治安骨干力量组成工作组,急驰剑川督促指导火案查处工作。3月4日凌晨1时,省局工作组到达剑川县后,听取了一线刑侦办案部门的工作汇报,深入案发地点查看,及时对案件办理做出具体部署、安排。在省森林公安局工作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大理州森林公安局、剑川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从各业务部门抽调30名精干力量,组成了“3?02”特大火灾案件专案调查组开展深入调查。
通过对现场实地勘查及调查走访,经大量的线索摸排、人员清查,民警初步确定金场村村民李某(女)具有重大犯罪嫌疑,并将此人抓获。现已初步查明:2011年3月2日9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其位于仙领山的自留荒地内烧荒时,用随身携带的一次性气体打火机点燃堆积在荒地里晾晒的包谷杆,由于燃烧的包谷杆与地边杂草相连,李某在点燃火堆后未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之当时风力较大,致使山火迅速向东、北两侧山体燃烧,无法控制,引发森林火灾。
犯罪嫌疑人李某已于3月3日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专案组正在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物证死者死因、DNA鉴定及伤员状况等方面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