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官员李新功被执行死刑
2012年5月,经一名受害女童的母亲报案,警方在永城市某中学门口抓获了再次伺机作案的李新功,一起涉嫌强奸、猥亵11名幼女的案件浮出水面,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永城市为此派一名市级领导领衔,带领专案组民警办理。永城市检察机关也提前介入。
经审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新功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李新功不服,提出上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被告人李新功死刑。6月18日,李新功被执行死刑。
案件回顾
2012年5月26日,一则反映河南永城市官员李新功奸淫未成年少女被抓的帖子在多家网站转载,帖子称,“李新功奸淫未成年少女数十名,罪行极大,手段恶劣。”
李新功的主要犯罪手段是利用社会闲杂人员及学校未成年人,引诱或威吓在校未成年少女,并通过网络认识、诱骗一些未成年少女。
他还和永城三中的一些在校学生达成协议,由那些学生负责给他介绍女孩,事成之后,给予一定金钱。
网帖曝光前的2012年5月8日19时,他在永城市第三中学门口作案时,被刑警当场抓获。
2012年5月26日,永城市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对李新功涉嫌犯罪的情况进行了回应。
永城市委外宣办称,“李新功案件发生后,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决不姑息。”永城市外宣办还表示,案件进展情况将及时对外公布。
2012年5月29日,李新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永城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根据公安部门侦查,2011年下半年以来,李新功先后强奸未成年女性11名。案件发生后,永城市委于2012年5月24日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