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操作
许迈永所处职位,手中牢牢掌握着房地产开发的管理权,他深知这个市场存在着巨大的财富效应,除了在资本市场和企业经营中巧妙“运作”,他还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公然违规操作,为开发商办事,换房换钱。
“阳明谷”,位于风景优美的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内,背倚五云山,相邻云栖竹径、九溪烟树等著名景点,原属旅游项目,实际却开发成了主城区中的高档排屋别墅。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许迈永曾以“亲属购买房屋”为由,授意国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以优惠价格出售给其“亲属”一套排屋,明显低于市场价86万元。2006年,国都控股开发的“阳明谷”想变更土地性质,从旅游用地变身成为住宅销售,许迈永遂出面帮助其解决。
2002年8月,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科技学院老校区102亩土地使用权被用于开发西湖科技产业园项目。许迈永帮助坤和房产公司拿到了这个项目,并许诺将省属高校才能享受的人民币1亿余元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奖励给开发该项目的公司。该公司董事长为感谢许迈永的帮助并求得其继续关照,许诺送给许迈永2000万美元,先后8次将共计830万美元汇至许迈永指定的香港银行账户。
据检察机关调查,萧山开氏集团短短几年内,成为萧山的骨干企业,也是许迈永“主动服务”,一手扶持的结果。该公司董事长项某某在西湖区开发的好几个项目都是许迈永亲自带他去考察商定,如西溪锋尚、西港新界等。
西溪锋尚位于西溪湿地边上,地块属于农村留用地项目。按照杭州市的政策,是国家在征用农村土地并转为建设用地后,留下其中10%给当地村委会使用或开发,用以维护失地农民生计。这些楼盘不符合普通商品房销售政策,许迈永却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让这些楼盘最后都顺利销售。项某某先后共22次送给许迈永2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