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中县李基益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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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1年11月21日

琼中男子被警察抓后离奇死亡

发布时间:2011-11-21 08:43:12      发布人: 孝行天下

  2005-11-20 10:00 来源:海南新闻网-海南特区报

  海南新闻网11月20日消息:2002年12月13日,屯昌县28岁的男青年李基益,因偷窃琼中县县城派出所民警文某的摩托车而被文某等人抓获,琼中县刑侦队在审讯他的过程中将其送到医院抢救。次日凌晨,李基益死亡,家属看到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尸体埋葬后,琼中县公安局以“未解剖尸体,无法确定死因”为由不予立案。为求真相,有关部门进行开棺验尸。鉴定结论为,“因头部受到钝器外力作用造成颅脑损伤死亡”。

  偷警察摩托被抓后离奇死亡

  家属质疑死因控告琼中公安局 为查真相公检联合开棺验尸

  ■2002年12月14日 小偷被警方抓后死在医院

  2002年12月13日晚上11时许,琼中一市民拨打朋友李基益的电话时,接电话的人不是李基益,而是一自称为警察的人。这位自称为警察的人说,李基益在琼中县人民医院外伤科住院,要求他通知李的家人。于是,他立即将此事电话告知李基益在海口的哥哥李基民。

  得到这个消息后,李基民立即租车从海口赶往琼中。凌晨4时,当他赶到琼中医院时,弟弟已经死亡。连夜从屯昌老家赶到琼中的家人,正哭得死去活来。李基民问医院是谁把弟弟送到医院来的,院方说是琼中县城派出所的两民警送的,但不知道是谁,也没有人交医疗费。尸体已被拉进太平间,由两名民警看管着,家属还不能进去看。因为警方说要等到法医解剖后,再将尸体交给家属。

  在场的一公安局领导向死者家属解释说,李基益是因为偷盗摩托车被人发现后打的,被抓到派出所后发现异常,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

  ■下葬前家属发现死者的身上有多处伤痕

  李基民回忆说,当时,他就要求解剖尸体,但法医说夜晚不好解剖,而且管设备的人也不在家。当日上午,琼中县政法委及公、检、法的有关领导在医院讨论处理此事,到11时许,尸体还没有解剖。这时,死者的爷爷在家里晕倒过去,地方迷信又称死者没有结婚,要以全尸下葬。于是,死者的妈妈提出不要解剖。一位民警拿来一张白纸,死者家属在上面签名称:“不同意解剖尸体。”等法医把尸体拍照后,尸体被拉回家中下葬。

  按照当地的风俗,死者下葬前必须用水擦洗全身,再换上干净的衣服。李基民说,他及家人在为弟弟李基益换衣服的过程中,发现两只手上的手铐痕迹特别明显,两个膝盖上明显青肿,左眼被打肿,左胸有个脚印,后脑勺靠右方有被打的痕迹。于是,他怀疑弟弟不是被群众打死的,决定找公安机关讨个说法。

  李基民说,当天下午尸体下葬后,南吕派出所受琼中县公安局的委托,还来家中,求实尸体是否下葬。

  ■家属询问死因 公安机关不肯出书面材料

  李基益死后的第三天,李基民与父亲前往琼中县公安局,询问案发的经过。李基民回忆,当时接待他们的是一位副局长,这位副局长见到他们后,火气很大地说,你们是不是怀疑我手下的人打死了李基民,如果你们这样认为,可以到上面去告。当天,什么情况也没有了解到。

  李基民告诉记者,过了几天后,他的父母再次前往琼中县公安局,接待他们的符局长说,这是命案,我们会认真对待。但过了几个月,符局长就调走了,换来了现在的宋局长。宋局长表示,可以按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赔偿。但父母没有同意。

  李基民称,为此事,他家人多次找到琼中县公安局,先说李基益是在偷车时被人打死的,后又说是自己摔死的,公安机关却不肯给一份关于李基益死因的书面材料给他们。

  ■目击者称:没看到群众动手打小偷

  无法确定李基益的真正死因后,家人找到了李基益被抓时的目击证人。目睹李基益被抓的乌石农场13队的村民们说,李基益当时是被两个民警骑摩托车追过来的,到13队路口时,弃车向村子里逃,村民们以为是交警抓车,就没人去管,听警察说抓小偷后才追过去看,当场并没有人出手打李基益。李基益被警察抓到后,被带到队办公室时,一个民警打了他两耳光说:“我的车你都敢偷。”下午2时30分许,李基益被从县城开来的警车带走。

  李基民说,开车从乌石农场13队到县城的时间不到10分钟,而他们在琼中县人民医院的黑板上看到,写上去的住院时间为下午5时20分。这中间有近3个小时的时间,但没有人能说出这3个小时内所发生的一切,所以怀疑李基益是被警察打死的。并于2003年1月2日以李基益死因不明为由,向琼中县公安局提出书面控告。

  ■警方不立案侦查:审查认为不具备立案条件

  书面控告如石沉大海之后,李基益家人又多次找到琼中县公安局、检察院和政法委,要求对李基益死亡一案进行立案侦查。就这样,他们在上访路上走了近一年后,琼中县公安局于2003年12月24日向死者家属发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该“通知”上称:“你于2003年1月2日提出控告的李基益死因不明一事,我局经审查认为不具备立案条件(未解剖尸体,无法确定死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死者的家属一头雾水。他们认为琼中县公安局口头向他们说过死者是偷摩托车被抓时被群众打死的,后又说是逃跑的过程中被摔死的,现在却以死因不明不予立案,这是琼中县公安局有意推卸责任。于是,便向琼中县公安局提起复议。2004年3月24日,琼中县公安局向死者家属下发了“复议决定书”,还是以没有解剖尸体为由,维持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2004年6月23日 公检联合开棺验尸体

  因为琼中县公安局对李基益死亡一案“不予立案”的理由为“没有解剖尸体,而导致死因不明。”无奈,李基益的父亲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并要求开棺验尸,以查明真正死因。2004年5月19日,琼中县检察院就此向琼中县公安局发出了“开棺验尸建议书”。

  2004年6月23日,省公安厅法医、琼中县公安局法医、屯昌县公安局法医和琼中县检察院的有关人员,在李基益家人的同意和见证下,联合开棺验尸。当天上午,请人挖开坟墓,抬出尸体进行解剖。据死者家属称,开棺时,尸体还没有腐烂,而是干化了。他们在现场看解剖时发现,死者的左胸断了两根肋骨,头颅骨有约2厘米长的裂缝。为保存证据,法医将死者的头颅骨带回了省公安厅。

  开棺验尸后,死者家属多次向琼中县公安局索要“尸检报告”未果。2004年8月30日,琼中县公安局向死者父亲下发了“鉴定结论通知书”。该“通知书”称:“我局指派并聘请有关人员对李基益死因进行了死亡原因鉴定,鉴定结论为李基益生前因头部受到钝器外力作用造成颅脑损伤死亡。”

  ■死因查明:立案侦查一直无进展

  既然已经开棺查明了死因,公安机关再也不能以“没有解剖尸体,而导致死因不明”为由“不予立案”了。2004年9月1日,琼中县公安局作出了立案决定,决定以“被伤害致死”进行立案。但琼中县公安局虽然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却一直没有什么进展。于是,死者家属于2005年3月1日到省公安厅进行上访,反映琼中县公安局利用手中的权力立案不查,造成该案久拖不结,用以包庇涉案民警,省公安厅纪委书记李明运了解情况后作了批示。

  2005年3月15日,琼中县公安局向死者家属送达了“控告答复书”。“控告答复书”称,“由于时间久,取证难、群众不配合,造成至今无法结案。依照我国《刑法》(应为刑事诉讼法,本报注)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犯罪的案件不属公安机关管辖,所以不能立案查处涉案民警。要求民事赔偿的问题也应待查清全案分清责任,才能依法处理。”

  按照“控告答复书”上的说法,案子复杂难于查清,因为查不清就不给予民事赔偿。而死者家属却认为这受害人的死因是与警方相关,警方是害怕承担责任而故意不查清此案。于是,再次进行上访。迄今为止,受害人家属为此案所花的车费都到6000多元,而此案还不知什么时候才有结果。死者家属叹息道,早知开棺验尸后案子也不真相大白,还不如当时不费那么多周折。

  是谁用钝器打死小偷的?

  当事各方均称没有打过死者 5大疑问有待破解 省政法委正在督办此案

  当时丢车的民警文某及抓捕、押送、审讯李基益的民警都称没有打过李基益。警方虽说在抓捕时农场的职工打过李基益,但记者对在场的一些农场职工进行采访时,他们都表示没有打过李基益。那么,使李基益头颅损伤导致死亡的钝器到底是什么呢?这是本案中至今无法解开的一个谜。省政法委正在跟踪督办此案。

  农场职工是否打过小偷

  在有关部门调查此案的材料中,当时丢车的民警文某及抓捕李基益的县城派出所吴副所长均称,当时没有打过李基益,农场职工痛打李基益时,他们还进行阻止。而记者采访当时在场一些农场员工时,他们说不但没有打李基益,连抓捕都没有参与。以下是警民双方就此事各自不同的说法。

  丢车民警文某:小偷偷了我的摩托车

  民警文某说,2002年12月13日14时许,我在家午休时,听到楼下有摩托车启动声。往楼下看,只见一男青年骑着我的“新世纪”牌摩托车往外驶,便打电话向吴副所长报告。吴副所长骑车带我将小偷(李基益)追赶到乌石农场13队路口后,李基益连车带人摔倒,往13队内逃窜,吴副所长叫我跳车包抄,自己驾车继续追。后来吴副所长也弃车徒步追赶。当时正好是职工出工时间。

  文某说,我一边跑一边喊:“帮忙抓偷车贼,前面那人是偷车的。”13队职工听后,拿着扁担、棍子、锄头追赶。由于我和副所长分头包抄,追赶的路线不对,后来我赶到一片胶林时,听到13队职工喊:抓到了,抓到了。我赶过去后看到,很多职工围着李基益,吴副所长扭着李基益的一只手,我叫职工去找绳子来绑他,结果职工找来一条线,于是,就将李基益的腰带解了下来。

  “将李基益按在地上反绑时,有很多职工用脚踢他,具体踢什么部位不清楚了。人又多,现在也很难认出他们来了。我没有参与打李基益,在13队小巷抓到他后带到13队操场,这时陆续出来很多人,且越来越多。带到操场的过程中,也有职工打李基益,带到操场后也有职工打,人太多了,想拦住群众拦不住,于是,将李基益押到办公室里。在办公室里李基益坐在地板上靠在墙上,脸色苍白,有气无力的,40分钟后,所内其他民警开车来后将其带回所里。”

  派出所吴副所长:农场职工打了偷车贼

  吴副所长称,2002年12月13日14时10分左右,李基益因偷摩托车时是他和民警文某以及乌石农场13队职工抓到的。

  吴副所长说:“追到李基益时,他(李基益)一共摔了三次,在丢摩托车的地方摔了一次,在菜地和香蕉园各摔一次,估计是摔伤了,但是伤情怎么样就不清楚了。没有看见流血,因为当时天气较冷,他穿着花长裤,只看见他摔了一身泥。当和文某按住他时,有农场的职工用脚踢他的头部右侧。是哪名职工用脚踢就记不住了。有一二名职工用脚踢了他,自己并不认识。但没有人用硬物(如木棍、石头等)打。当天14时40分左右被民警翁某等人用车押他回县城派出所。我还特意交代不要打他。这时的他已经脸色苍白,身体虚弱,还是被架上车的。刚抓到13队办公室时他是躺在地上,我怕出事还把他扶起来坐着。文某也没有打他。”

  乌石农场职工:看小偷自己走上了警车

  乌石农场13队的职工张炳锋曾目睹过李基益被抓获的全过程。他告诉记者,案发那天下午2时多时,他同其他职工正准备出工,听到警察在叫抓小偷,就跟着追了过去。当追到职工王某的瓦房时,发现小偷已经走不动了,这时已经有一个警察赶到,将小偷带了出来,很多人都在围观,但没有人动手打过小偷。警察叫职工们去拿绳子绑小偷,但没有一个人愿意回家拿,警察用小偷的皮带绑住小偷的手后带到场部办公室。当时小偷还抽烟、喝水,看上去很健康,后来警车过来将他拉走了,还是小偷自己走上车的。

  张炳锋说,小偷死后,也有公安人员来找过他问话,他也是据实说的,职工们没打过小偷就是没打过。

  农场联防队员:职工自始至终没打小偷

  高树民是乌石农场第三作业区的联防队员。他告诉记者,案发当天他正坐在13队的操场边的小店门口,当他看见两个警察追一男子下来时,后来叫到“抓小偷”后,自己就顺着喊声的方向追,在追的过程中听到有人喊“在这个地方”。他赶到时看到小偷坐在路边的地上,手被皮带绑住。看到他穿着治安制服,警察叫他一同带小偷到办公室坐。小偷还同人聊天、抽烟,后来县里来车将小偷带走。场部职工自始至终没有打过小偷。

  乌石农场13队的黄队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案发时他在外,回来后听职工议论纷纷,他了解到职工绝对没打过小偷,小偷被带走时也是好好的。当记者讲到警方称当地群众不配合破案时,黄队长说,“警方每次过来,我们的职工都如实地反映给他们情况,还要我们怎样配合。”

  押解路上民警是否打过小偷

  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时,押解李基益回派出所的民警都称,在押解途中没有打过李基益,但这两位民警却都说,看到过“李基益身上的伤痕”。

  民警李某:在农场看到小偷身上有伤

  民警李某说,2002年12月13日下午2时多,我与翁某开车赶到乌石农场13队时,看到盗车贼李基益身上有伤痕,脸色苍白躺在办公室的地板上。这时吴所长叫我们拉开人群,把李基益送上车开回县城派出所,命令我们路上不准打李基益。在车上翁某开车我和许某坐在车后李基益旁边,在车上看到李基益脸色苍白,他的脖子里有响声。我就问他是不是吸毒仔,李基益摇了一下头,不说话,我们一直开车把李基益送回到县城派出所,下午后,有许多群众围上来,我们怕李基益被群众打,就把他送到二楼办公室,过一会儿,刑警队郭队长来到,我就下楼了。

  民警翁某:押解途中没人打过小偷

  “我是在2002年12月13日中午,将李基益从乌石农场送回到县城派出所的,我到乌石农场13队时,看到李基益在农场办公室内坐在地板上,背靠着墙壁,看上去身上有伤,好像是被人打过,围观的群众很多,但我到场后,并没有看到民警和群众打他。”

  “后来我和县城派出所的两位同志李某和许某一块开车将李基益送回到派出所,送到派出所后,我就洗车去了。将李基益送回派出所过程中,绝对没有人打李基益。送回派出所后,是谁负责审讯李基益的,打不打他我也不太清楚,因为我不在现场。将李送到医院的也不是我,但是,当晚我在医院守过李基益。”

  审讯过程中是否打了小偷

  先后有4民警在县城派出所参与了审讯,有关部门在对此事进行调查时,4民警都说没有打过李基益,只是各人对李审讯时的身体状况描述不一。

  民警王某:受审时的神智比较清楚

  “当天下午3时许,李基益被带回派出所后,由我和郭某、陈某、李某审讯李基益。在审讯李基益的过程中,没有民警打过李基益,丢摩托车的民警文某在一楼,没有参与审问李基益,也未打过李基益。审问的时候,他的身体状况还可以,神智比较清楚,能够回答我们的提问。身上未见流血。”

  民警陈某:他打着呼噜睡了没醒来

  “2003年2月13日下午,我接到通知,说县城派出所抓了一个盗窃摩托车的,叫我去派出所协助审讯。赶到派出所时,是下午的3时多,看到县城派出所一楼有许多人。”

  “我在下面一会儿,就上二楼。当时被抓的小偷在二楼的会议室审讯,李队长在对面的一间办公室。我进去会议室时,看见郭某正在审讯。李基益坐在地上,脸色有点苍白,身上很脏。郭某正在问他的基本情况。这时郭队长说下楼打电话,叫我帮他做笔录,笔没水了,我就到对面的办公室吸墨水,回到办公室准备做笔录时,发现他睡了,并打起呼噜,我叫他也不应。叫郭某出来后又叫李队长。李队长就联系司机谢某,开车过来后,送到琼中县人民医院抢救。”

  小偷什么时间被送进医院

  李基益死后的当天,其家属在琼中县人民医院的黑板上看到“李基益,入院时间下午5时20分”。而警方将李基益从农场带走时间是下午2时40分,这中间有近3个小时之差。

  医生林某:入院时间是当日下午4时

  医生林某说,李基益入院的时间是下午4时多,病历上记录入院时间却为5时20分。病人李基益入院时先抢救后再办理入院手续,所以有一时间差,但大约几十分钟。

  “送来时李基益处于昏睡状态。李基益双耳根后各有一伤痕较重,有可能造成颅内出血,也可能是造成李基益死亡原因。不能判断出为几小时前打击造成,不能判断出具体时间。”

  是何物使小偷头颅受损

  据死者家属称,开棺验尸后,法医鉴定结论为李基益生前因头部受到钝器外力作用造成颅脑损伤死亡。琼中县公安局一份调查报告中说,李基益逃跑过程中三次重摔,有可能摔倒时,碰伤头部,造成颅脑出血。

  死者家属认为,李基益当时是“弃车逃跑”,逃跑后还跑了约400米的路程才被抓住。在后来逃跑的过程中算是摔过两次,平地上往前走,不可能摔伤后脑勺,被抓到及审讯时的状态还很好。再者,警方也拿不出证据证明颅脑是摔伤的。而在有关部门对此案的调查过程中,无论是参与抓捕、押送、审讯的民警都说没有打过死者。参与抓捕的民警虽然说过有农场很多职工打死者,但都没说使用过器械。

  那致李基益死亡的钝器到底是什么呢?这是此案的一个谜底。省政法委正在跟踪督办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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