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钟海源在自己家里起草了《最最紧急呼吁》、《强烈抗议》、《紧急告全市人民书》等传单,自己刻,自己印,自己到赣南剧院散发。当局念她是个女人,又带着个两岁小孩,没抓她,只把她收进了学习班,检查交代。不料,钟海源态度死硬,坚持认为李九莲无罪,拒绝检查,还口出狂言,恶毒攻击领导。于是被捕。1976年四.五事件后,她在监狱里公开说:“华国锋不如邓小平。”结果,她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为了替李九莲说话,她坐了牢,让自己的独生女儿失去了母亲。
这还不算,在监狱里,她仍然继续宣传李九莲无罪,调委会无罪! 不只一次二次,而是数十次地与审问的公安干警辩论。每次都遭受严刑拷打,但即使嘴巴被打出血,头发被揪掉一大把,还是不改口。
负责她的案子的公安不得不对其他人表示:“这个女人厉害! 赣州女犯里,没见过这样的。”
最后,她在被打断小腿骨的情况下,居然站了起来,拖着沉重的镣铐,在监狱的墙上写下了“打倒华国锋!”的反动口号。
公安部曾帮着江西省委镇压了为李九莲奔走呼号的赣州人民,钟海源本能地对当过公安部长华国锋嗤之以鼻,即使后者当了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也不改变。于是在李九莲被杀四个月后,1978年4月30日,钟海源也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罪名是“恶毒攻击华主席”。
与李九莲不同,钟海源听完死刑判决后,毫不犹豫地签了名,然后把笔一甩,扭头就走。法院的人喝住她问:有什么后事要交代?
她平静地说:“跟你们讲话白费劲,我们信仰不同。”昂首离去。